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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2022
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制冰设备业务
公司制冰机品牌在国内与国际市场中均享有知名度,公司自主研发的制冰设备及制冰系统在环保冷媒的使用、制冰方式的革新、自动化控制等方面具备优势。公司的制冰设备及制冰系统业务包括制冰、储冰、送冰设备及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主要应用在食品加工、商超物流、远洋捕捞等行业冷链建设领域,水利水电、核电、建筑工程等行业在内的混凝土降温领域,矿井降温等人工环境领域,蓄能调峰等节能环保领域,以及精细化工行业反应釜降温、人工冰雪、食用冰、制药医疗等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为张靖皋长江大桥(张皋过江通道)、广东廉江核电站、云南迪庆托巴水电站以及海南迈湾水电站等国家大型水利枢纽提供了混凝土冷却系统。为沙特NEOM未来城隧道项目及特萨尔曼国王公园等项目提供多套混凝土降温设备,助力沙特2030年愿景改革计划;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力度发展制冰机相关技术服务业务,制冰机技术服务业务订单同比增长50%。
(二)压缩机(组)产品及系统应用
公司拥有活塞、螺杆以及离心式压缩机技术,各类压缩机产品系列丰富,应用覆盖冷链物流、工业制冷、油气处理、空调热泵以及氢能源装备等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全系列模块化开启式螺杆盐水机组,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煤化工、纺织、医药、水产、食品等多种制冷工况场景;公司生产的首台低温乙烯桶泵供液机组投入使用,该项技术突破桶泵技术的低温临界值。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了多款新型高效活塞、螺杆、离心式压缩机产品。同时,公司压缩机产品在空调热泵领域的应用中不断采用新技术、使用新冷媒,贴合全球发展绿色环保冷媒的理念。
报告期内,公司为冬奥会部分赛场以及生态小镇提供的氨气液分离器、制冷造雪系统以及全球首台风力驱动氨热泵机组,为冬奥会的顺利开展添砖加瓦。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丰富的项目经验、良好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配套服务能力,为卡塔尔2022FIFA配套场馆以及新城相关项目建设提供制冷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二氧化碳开启式螺杆压缩机进入中国供销社供应链体系,为中国供销北方国际智慧物流港项目建设提供CO2复叠制冷系统及工程服务,分别为浙江、山东等省市各级供销合作社提供冷链物流运输的制冷设备产品和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在化工领域业务订单相比同期增长了48%,公司在电子化学品、石油炼化、油气处理、气体净化、多晶硅等领域携手众多知名客户,完成了多个节能减碳工程以及碳捕捉(CCUS)项目。
(三)油气服务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佳运油气是国内知名油气开发地面工程一体化解决方案提供商,服务贯穿陆上石油及天然气开发及生产的各个阶段。主要业务包括:生产运行维护、仪表与控制系统维护、LNG生产、电气维护、脱硫及硫磺回收、压缩机维护、油气井试采、井筒检测等多项专业化技术服务。佳运油气利用其自身多年的油田自动化管理的综合性技术以及丰富的运维服务,结合公司的压缩机技术和设备优势,积极拓展天然气净化、液化、数字化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下属的各个油气田提供生产运维、专业脱硫等服务,先后参与了国家西气东输重点工程---克拉2气田克深地区多个压缩机维护与生产运维项目,中海油深圳分公司流花气田11-1&4-1二次开发天然气脱硫项目,以及中石油塔里木和田河气田脱硫项目。在油气田数字化业务方面,公司以西南油气田为支点,打造中石油系统数字化先进气田,并持续对长庆油田、青海油田等油气田客户开展数字化技术服务,为油田下属的管线、场站、净化厂等提供基建管理平台数字化定制开发服务。
(四)中央空调系统业务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杭州龙华是国内优秀的建筑环境系统集成服务商,主要负责中央空调系统的集成安装、销售及运营维护服务。报告期内,杭州龙华承接了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的5G数据中心机房的控制系统改造及机房环境改造项目;杭州龙华是阿里巴巴集团高级别供应商,参与了阿里旗下多家公司的中央空调改造项目;报告期内,杭州龙华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共同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浙江联通德清数据机房建设提供服务。
(五)氢能源业务
公司自2015年起开展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其核心零部件的研发与制造,致力于研发世界领先的大功率金属极板燃料电池产品,目前公司已构建全球化的氢燃料电池技术研发、生产供应链体系。公司在完成燃料电池空压机和氢气循环泵核心技术研发的基础上,加大对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电堆等核心零部件研发投入。在燃料电池空压机方面,公司开发了新一代应用于氢燃料电池的高速离心式空压机与氢气循环泵,可匹配大功率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公司研发的氢燃料电池系统,可搭载在氢燃料电池公交车、物流车、特种车辆等多种车型上。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石化福建石油分公司、福大紫金氢能科技公司展开合作,在福州长乐联合建设氨制氢加氢一体化示范项目。报告期内,公司重点与食品冷链以及化工等领域的合作伙伴团结协作,共同推广氢燃料电池在冷链物流、长途重载等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助力节能减排。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重大事项均已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年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该章节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要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下午3: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汝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6日以专人递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审议并通过《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年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
(五)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大华审字〔2023〕001098号的《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确认,2022年度公司经审计后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273.41万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
(七)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为此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3年度审计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向中国银行长乐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包括一般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产品、进出口押汇、进出口代付、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担保函、代客资金交易额度等授信业务。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2.1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雪人工程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由于雪人工程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2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雪人制冷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12.3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佳运油气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林汝捷(身份证号码:3501031965XXXXXXXX)回避表决。
12.4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成都科连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林汝捷(身份证号码:3501031965XXXXXXXX)回避表决。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是为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具备偿债能力,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
13.1 《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方案》
表决结果:无赞成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回避7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2 《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回避4票,关联董事林汝捷先生(身份证号码:3501821968XXXXXXXX)、林长龙先生、林汝捷先生(身份证号码:3501031965XXXXXXXX)以及陈辉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同意聘任李佳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
(十五)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15.1《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15.2《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制度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3《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制度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4《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制度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并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5:00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4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兹定于2023年5月18日15: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5: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2023年5月18日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3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1.上述议案披露的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
(1)议案9需逐项表决;
(2)议案5、6、7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本次股东大会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关联股东原则上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7日9:0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4.委托他人出席登记办法: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2023年5月17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办(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人:王青龙;
6.联系电话:0591-28513121;
7.传真:0591-28513121;
8.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邮政编码:350200);
9.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10.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39”,投票简称为“雪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注:
1、委托人或委托单位,请对本次提案进行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必须在委托书中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同一议案表决意见重复无效。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下午3: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良秀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6日以专人递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1. 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并通过《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年财务决算报告》。
3. 审议并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下转B107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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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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