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语
平凡如你我,都在人生各自的道场上,与这个世界对话,与他人共情。有的迎接新生,有的面对死亡,有的见证幸福,有的目睹离别。无论是谁,我们都在用自己的体验共同勾画出一幅错落有致的人生图景。
即日起,黑龙江网推出《平凡人眼中的人世间》系列报道,带您走进不同职业身份眼中的不一样的世间百态。
无儿无女的老人病了,谁为他做出医疗决策?半路夫妻,如何保护自己的财产?母亲遭遇不测,孩子如何证明“我妈是我妈”?公证法律服务涉及社会经济和民生的方方面面,公证处就像一个社会的小窗口,人生百态世间冷暖可见一斑。记者采访了哈尔滨市几位资深公证员,听他们讲述一本本公证书背后的故事。
8旬老人 选择将自己托付给“陌生人”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因为生育观、婚姻观、性取向等等原因,会出现越来越多新型的家庭模式,“空巢老人”“失独老人”面临的养老问题也越发凸显。随着老人的身体机能逐渐衰弱,意识和神志状态出现异常,如果在其失能时没有近亲属行使监护权,谁去帮他们提取银行存款看病治疗、看管房产、签字入院并做出及时的医疗决策?为了应对这样的情景,公证机构推出了“意定监护协议”公证,“每一份意定监护背后都有一段故事,故事讲述的既是法律和权利,也是人性百态、世间冷暖!”哈尔滨新区公证处副主任关艳红感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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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段时间,关艳红接待了从上海返回哈尔滨的李大爷夫妇,两位老人今年已经80岁高龄,端坐在公证处的桌子前,梳着整齐的银发,一眼望去,和那些活跃在老年大学和广场舞队伍中的老年人没什么不同。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因为年岁渐大、视力下降、腿脚越来越不利索,身边又没有子女,晚年生活成了难题。李大爷夫妇向公证员诉说了自己的经历。两位老人早年间求学离开哈尔滨到上海后,一直忙于科研没有要孩子,李大爷的姐姐家有好几个子女,就把其中一名女儿过继给了李大爷夫妇。两人将孩子从小带大,疼爱有加,几乎将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了养女身上。如果生活一切正常,此刻的李大爷夫妇应和大多数老人一样,拥有一个平凡但幸福的晚年,但是这一切从养女结婚后慢慢变了。
养女结婚生子后,不仅对李大爷夫妇的关心越来越少,还想尽办法将李大爷的房产变更到自己的名下。得到房子后,养女对李大爷夫妇的态度变得越来越恶劣,但人在屋檐下,李大爷夫妇只能忍气吞声。哪知过了一段时间,养女突然离婚了,还将房产都约定给了丈夫,养女的前夫直接将李大爷夫妇赶出了家门,无依无靠的老两口只能回到哈尔滨。幸好,李大爷一个远房妹妹的儿子和女儿收留了老两口,让他们不至于在耋耄之年流落街头。此前,外甥、外甥女与自己素未谋面,和陌生人一样,却能对他们伸出援手、热心照料,李大爷夫妇非常感激。
关艳红说:“在这个过程中,老两口对自己有一个预判,认为自己的身体可能会每况愈下,到时候万一失去了行为能力,身边又没有法律关系上的监护人,如果遇上办理银行取款、住院治疗等需要签字的情况就有困难了。”为此,李大爷夫妇经与外甥、外甥女商议,双方约定,若之后李大爷夫妇发生精神、智力障碍或其他身体障碍,不能处理自己的事务或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时,由外甥及外甥女共同担任其意定监护人,代他们处理一切事务。关艳红为他们办理了意定监护协议公证,李大爷夫妇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说起李大爷夫妇的遭遇,关艳红唏嘘不已。
半路夫妻人间清醒 办理婚前财产约定
“这些年为很多再婚夫妻办理了婚前财产约定,最初是年轻人比较多,最近几年年龄大的人多了起来。”哈尔滨新区公证处副主任李长兴感叹,现在的人越来越清醒。
“这钱的事还是早做打算为好,我不图别人的,别人也别想我的。”李大姐一边接过李长兴递过来的公证书,一边感慨,“我丧偶多年,难得半道遇上个合拍的,可别为这点钱闹出意见来。等老刘有时间,叫他也来立个公证遗嘱,各人财产归各人子女,免得留下麻烦。”
今年55岁的女强人李大姐有过一段婚姻,后来老公因意外身亡,留下一大笔钱和年幼的儿子。这些年来,李大姐生意上做得风生水起,在哈尔滨拥有十几套门市房,在外地也有生意。可是为了不让儿子受委屈,要强的李大姐一直也没有找另一半。直到前两年,李大姐的儿子结婚成家,他深知母亲这么多年的不易,也劝李大姐找一个合适的另一半。
后来李大姐遇上了刘先生。和前妻离婚多年的刘先生经营着自己的公司,儿子也和李大姐的孩子一般大。按说两人财力相当,不存在谁惦记谁的钱,可独立惯了的李大姐却习惯“亲夫妻明算账”,除了生活中AA制,还与刘先生专程到公证处办理了婚前财产约定公证,约定她和刘先生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既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也打消了孩子们的顾虑。
“虽然儿子已经结婚,但两人都还太年轻,感情难免不稳定。”李大姐说,她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其中写明自己所有财产都给儿子来继承,不作为儿子的夫妻共同财产。李大姐表示,办完公证之后,财产等问题都明确了,也就没了后顾之忧,她要追求自己的幸福去了。
丈夫孕期出轨 妻子这样为宝宝留保障
“您好,我们想要办个公证,把房子给孩子。”一天下午,一对年轻人抱着只有几个月大的孩子急匆匆地来到哈尔滨新区公证处公证员孙晓冠的窗口。
公证员看到,两人也就二十几岁,孩子仍在襁褓之中,夫妻间气氛不算融洽。“为什么要把房子赠与孩子?”公证员问道。女子气愤地说:“我们要离婚!”男子不愿多说,不耐烦地催促着公证员赶紧办理。公证员审查材料后为二人办理了赠与公证,男子签完字扔下母子俩转身就离开了公证处,只剩下年轻的妈妈抱着孩子坐在椅子上不停地抹眼泪。
女子对公证员说出了自己的委屈。原来,两人相识恋爱不久就结婚了,很快就有了爱的结晶,但她没想到的是,丈夫在其怀孕期间出轨了,孩子出生后她才发现了这件事,伤心之余决定离婚。二人结婚时贷款买了套房子,女子要求把房子留给孩子,作为孩子以后的生活保障。为了防止男方还完贷款偷偷将房子卖掉,她咨询了法律专业人士,决定办理一份赠与公证,约定“符合更名条件后及时办理更名手续”。公证员告诉她可以放心,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享有任意撤销权,赠与者如要卖掉赠与的房子也是违法的。
公证员帮忙抱着孩子让女子签字,看着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婴儿,公证员心里升起无限同情。“对于我们来说,类似的公证都太常见了。”孙晓冠说。
18岁青年苦恼“怎么证明我妈是我妈!”
“该怎么证明我妈是我妈!”这是哈尔滨市18岁青年小刚的苦恼。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却是他的真实遭遇。哈尔滨新区公证处主任何鑫向记者讲述了她曾经办理的一件公证。
当年,小刚的父母——来自农村的一对年轻男女在哈尔滨打工时相遇,二人情投意合,开始谈恋爱并同居在一起。一段时间以后,女孩怀孕了,但由于种种原因,两人一直没有领证结婚,小刚出生后,户口只能落在亲属家的户口本上。小刚两岁时,他的父母便分手了,小刚和母亲在一起生活。十几年来,母亲靠辛苦打工把小刚拉扯大,供他上学,母子二人的生活虽然很忙碌但也很充实。直到今年开春,小刚的母亲突遇车祸,送到医院抢救几天后,没有留下一句话就走了。
对小刚来说,相依为命的母亲突然离世,就像是天塌了下来。接下来他还要忍着悲痛处理肇事车辆的赔偿问题。由于小刚的父母没领结婚证,小刚也没有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而小刚和母亲又不在一个户籍上,从现有的证明材料上完全看不出来小刚和母亲的母子关系,也就没有资格去处理车祸赔偿事宜和母亲的身后事。
在公证处,何鑫为小刚想了个办法,即做亲子鉴定。何鑫帮忙联系到了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一同到殡仪馆对遗体进行采样,并通过保全证据公证如实记录了采样全过程。最终鉴定结果证实了小刚与母亲的母子关系,小刚终于能以母亲儿子的身份与肇事方谈赔偿的问题,后续也能办理母亲房产的继承。
公证关系着人的一生,因此作为公证员也看到了太多人情冷暖、世间百态,有的一家人相互扶持幸福和美,也有的为争一点财产闹得不可开交,百味人生,在每一份公证里呈现。何鑫表示,公证的意义就在于通过法律赋予的职能作用,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维护合法权益,以公证文书的法律约束力,消除各种纠纷隐患,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害冲突,最大程度地预防矛盾、化解争端,防患于未然,在为百姓解决法律难题的同时,也让整个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配图与文章无关)
记者丨石岩松
实习 记者丨周 瑞
编辑丨戴瑞函 审核丨张 宇
统筹丨韩 俏 监制丨崔影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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