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8日,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黄文杰受贿一案。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黄文杰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黄文杰利用担任南昌市商业银行象南支行行长、东湖支行行长,南昌市商业银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公司在获得银行贷款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伙同他人或单独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600.6万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黄文杰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黄文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黄文杰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转自:鹰潭中院
来源:江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