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女子在结识了一名男网友,两人聊天尺度相当之大,在男网友的挑逗下,女子更是将自己的裸照及不雅视频发送给对方,不料,这竟成为男网友要挟女子的把柄,要求女子到酒店开房或者拿钱消灾。
据悉,女子经常在网上聊天,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男子吕某,两人越聊越投机,吕某还时不时发送一些挑逗性的语言,女子也比较开放,对于吕某的挑逗也予以回应。
吕某见状胆子越来越大,竟然提出要看女子的裸照,为了让女子发裸照看,吕某率先将自己的裸照发给女子。
女子思索再三,也将自己的裸照发送给吕某,甚至还录了一段不雅视频发送给吕某。
当裸照和不雅视频到手后,吕某终于露出了自己的爪牙,提出线下到酒店开房见面。
女子对于吕某开房的要求心领神会,但理性和良知战胜了欲望,拒绝了吕某见面的要求。
没想到的是,吕某竟然拿那裸照和不雅视频相要挟,要求女子要么到酒店开房,要么拿钱消灾,女子才发现吕某竟然这么卑鄙,为了守住自己的底线,只好向吕某转账5000元。
可吕某拿到钱后并没有消停,反而继续朝女子要钱,如果不给钱就将裸照和不雅视频公布到网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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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之下,女子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目前,吕某被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很明显,吕某是有目的的实施犯罪,以裸照要挟,开房或者拿钱消灾,如果开房了,吕某就构成强奸罪;拿钱消灾则构成敲诈勒索罪。
但是女子从一开始也没安好心,给一个素未谋面的男子发裸照,这不就给了这男子犯罪提供了必要条件,诱导男子犯罪,还具有散播情色及不雅照片等嫌疑,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应该从严处理。
本案吕某涉嫌的是敲诈勒索罪,那么应当如何定罪量刑?
两高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吕某敲诈勒索女子5000元,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符合刑事立案追诉的标准,警方对吕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无不妥。
同时,根据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也就是说,如果敲诈勒索罪成立,吕某将会为自己的犯罪行为面临3年以下的刑罚,并处罚金。
不过,希望公安机关对吕某好好调查一番,看是否存在其他被害人,如果存在,吕某面临的刑罚则就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