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银发族”作为旅游市场重要人群,被认为极具市场潜力。然而,旅游过程中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往往让老年人“乘兴出游、败兴而归”。
在小区里,经常能看到“低团费”、“零团费”的旅游小广告。甚至还有一些企业搞活动组织的“答谢游”。然而,老年人一旦参加了这样的旅游团,往往就成了待宰的羔羊。
李阿姨年过八旬,身体还很硬朗。2016年,小区附近一家“老年福利事业研究中心”开始营业,可以为老年人免费的量血压、做理疗等免费体检。平时很注重养生保健的李阿姨成了这里的常客,与销售员俨然成了“忘年交”。去年年底,业务员告诉李阿姨,中心为了回报长期参加中心活动的老客户,组织了一次北戴河短途游,包吃包住,两天只要100元。李阿姨便报了名。
根据李阿姨描述,“中心”安排了一辆旅游大巴车,车上坐满了人,几乎全是老年人。到了北戴河,老人们被安排入住的是一家小旅馆,午餐也是简单的“大锅饭”,游览的景点也全是一些免费开放的景点。
第二天,业务员把李阿姨和其他老人带到一家五星级酒店,说是开答谢会。“中心”的领导先后上台致辞,还有“养生专家”为老人现场免费体检和指导。在“养生专家”和业务员的忽悠下,李阿姨买了2万多元保健品。旅游花了100元,买保健品却花了2万多。回到北京,李阿姨经人提醒才反应过来,后悔莫及。
北京老年维权服务工作站的张志友律师提醒,当旅游团费明显低于市场行情,甚至比机票和住宿等基本费用还要低的时候,就要格外注意背后的猫腻。从经济上方面考量,“低价游”往往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等获取不正当利益。不过,消费者的权益也不是没有保障。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旅游者被强制购物,可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张志友指出,还有一些不法商家打着“免费”的名义,组织面向老年群体的“免费旅游”。实际上,这种“免费旅游”的目的大多是为了推销各种产品、保健品或者养老养生项目。老年人参加了这种 “免费旅游”,往往不知道组织者、销售者信息,拿不到消费凭证,在购买了产品或者服务之后,维权异常艰难。追求品质交费时也应谨慎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出游时不再一味地追逐“低价”,也开始注重旅游的“品质”。而在一些面向老人的旅游产品中,老人需要先交高额的“保证金”、“套餐费”,事后才能返还。但商家一旦遇到经营不善的问题时,不但无法安排出游,而且连老人预先交的高额费用都无法退还,给老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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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岁的秦大爷和北京某旅行社签订《旅游套餐计划书》,秦大爷交纳了旅游套餐费19800元,旅行社则承诺安排秦大爷去往新疆、澳大利亚、越南芽庄三个目的地,并安排一次邮轮旅游。业务员还口头承诺,称行程结束后,秦大爷交纳的费用还会退还给他。然而在合同签订后,旅行社并没有安排出游,秦大爷多次催问,旅行社则一拖再拖。眼看出游无望,秦大爷提出解除合同退还交纳的费用,旅行社却表示没钱可退。秦大爷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最终经法院强制执行才挽回自己的损失。
张志友律师在分析案例时表示,他们接到同样咨询的老人有三四十位,他们大都是经熟人介绍才知道的这个旅游产品。但是,这些老人中只有秦大爷的钱退了回来。究其原因,是因为秦大爷在第一时间就采取了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其他老人则和旅行社签订了“退款协议”,约定六个月之后退款。六个月之后,当老人们拿着协议去要钱时,发现旅行社已人去楼空。
他建议,遇到“保证金”、“套餐费”费用不退等纠纷,应该尽快维权。“根据我们的经验,越早维权,能够把钱要回来的希望就越大。反之,这种希望就越小。”他指出,一些商家为了安抚老人,往往会与老人签订几个月之后再退款的协议,但这往往是一种缓兵之计。在这段时间里,商家会完成财产转移,从而给老人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张志友建议老人在选择旅游产品时,不要选择一次性交齐全年费用的产品,以避免因为企业经营不善或老人身体原因而造成的合同违约。旅游维权“有理不在声高”
按照一般的观点,老年旅游产品及服务需要有一定“特殊性”,比如游览时间不宜过长、配备随团医生、选择有电梯的饭店、导游具备紧急救护技能等。但从目前来看,市场上的老年旅游产品中,能够落实规范要求、真正具有老年特色、符合老年旅游需求的并不多,旅游者应审慎选择。
张志友律师介绍,因为老年人年龄偏大、健康风险高,一些旅行社在组织老年团时,往往会加价或加收“老年费”,这都是不允许的。他建议老人在遇到旅游纠纷时,不要过于激动,要理性地、采取合法的方式维权。同时,在出游之前,老人也应该做一些准备工作,比如查询当地的旅游监管部门投诉电话。如果是出国旅游,要查询旅游目的地的大使馆和领事馆的一些电话,遇到问题及时打电话求助。
他建议,老人在旅游过程中,应当保留好合同、交费凭证、广告、消费凭证等。如果遇有纠纷,要保留相关证据,以便事后顺利维权。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协商;(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出游前的准备工作更重要
相比事后维权,如果工作能做到前面,避开旅游中的消费陷阱,自然是最好的预防手段。在这个环节中,子女的作用尤为重要。
王蓓是一名养老行业从业者,进入养老行业之前,她在旅行社也工作了多年。她表示,父母每次报旅游团,她都会先“把关”,让老人既能避免花冤枉钱,又能“玩得明白”。首先,她会选择诚信度高、口碑好的旅行社;在日期的选择上,她也会避开传统的假日。最重要的,是把行程单研究透。
王蓓说,旅行社的行程单不但包括景点、酒店的安排,乘坐什么样的航班、吃什么样的团餐都会在行程单上体现。因此,只需要把这些项目一项一项地列出来,再加上常识性的一些分析,基本上就会知道这个团的质量如何。她坦言,如果团费看起来还没有机票贵,那必然会有购物或者收费景点的安排,对这个团的服务质量也不要抱太大希望。
她特别提醒,老人出门旅游,要防止发生意外。所以,旅行中的保险就尤为重要。她说,一般的旅行社都会为参团者购买保险,许多人一看有保险,就没有太注意。其实,保险的细节是有必要弄清楚的。比如,哪些情况会保,哪些情况不会保,保额是多少等等。为了放心,她每次都会为父母购买旅行意外险。而且还会留领队的电话,确保能够随时掌握父母的情况。
“有人觉得我太过谨慎了,但小时候学校去春游,父母也是这样为我们准备的。”王蓓说,老年人旅游遇到的最大问题是“出不去”,所以在老人能动的时候,作为子女应该多支持他们的旅游计划,让他们享受丰富多彩的老年生活。
(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