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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 身亡 触电 家属 赔偿

女子出租房时尚触电身亡,家属要求赔偿150万,责任归谁?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3-04-29 18:40:02 浏览1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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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技的发展,我们的生活越来越便利。

但与此同时,科技的发展也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安全隐患。

现在市场上所有的电器都有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特别是一些大功率电器,比如热水器,微波炉等。

可是很多厂家为了偷工减料,不计一切代价想将利益最大化。

有些电器用户也经常忽略用电安全的问题。

我们来看一个因没有在意用电安全而发生意外的案例。

希望各位看完类似的事件后,能够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

大家是否对群租房有所了解呢?

有些房东为了利益最大化,把自己的房子划分为好几个独立的小房间,之前房子的规划全部打乱,像厕所和厨房这类,全部用作公用。

这样下来,原本的一个大房子就被分为若干个小房间,可以住更多的人。

赵女士(化名,文中人名均为化名)由于工作原因,租了一间群租房的单间。

2017年12月21日晚,工作一天已经疲惫不堪的赵女士走进浴室,想要好好洗漱一番。

可就在这个过程中,赵女士却意外触电倒地不起,等人们发现的时候已经没了呼吸。

时间久了,其他的租户发现赵女士一直没有出来,不免有些担心,最后选择了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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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赶到后,立即对死因进行了调查,最终认定赵女士是意外触电身亡。

无论是谁家的父母,都无法接受自己的儿女发生意外。

因此,赵女士的家人分别去找了电热水器的商家和房东,想要讨要个说法。

而面对赵女士家属的讨伐,两方均认为不是自己的责任,因此不予理会。

赵女士家属十分愤怒,一气之下,将两方都告上了法庭。

他们认为,自己的女儿在洗澡的时候触电身亡,是因为房东的房子存在用电安全隐患,以及热水器也存在用电安全隐患。

养女不易,无论是房东还是商家,都应该对他们进行赔偿。

因此,他们向房东和商家讨要了共计154余万元的赔偿。

法院还在对此案进行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仍在商议之中。

在这起意外里,需要注意的是,房东是否保障了所租出的房子的用电安全?热水器是否有质量问题?是否存在用电安全隐患?

赵女士的意外身亡,究竟是双方中的哪一方占主要责任呢?

经鉴定,本案中的热水器确实存在安全隐患:一是热水器的插头有问题,在电流很大的情况下,不能当即切断电源。

二是接地端没有安装防松装置。

虽然涉案热水器确实存在安全问题,但与张女士的意外没有直接联系。

意外发生的时候,热水器并没有发生漏电或其他安全问题,也就是说,商家所生产的热水器虽然有安全问题,但与赵女士的死亡并没有直接关系,因此商家不负主要责任。

让我们再回到房东的问题上,对于房东的出租屋,所存在的问题就要比热水器多得多。

由于个人改装的原因,改装后的房子内存在很多安全隐患没有得到及时排除,当中最重要的就是漏电开关时效这个关键因素,这个隐患在本案中也是直接导致了赵女士的意外死亡。

这里的漏电开关时效的意思是,当家里的电器发生漏电时,电闸不能及时自动切断电源。

这样一来,发生漏电的电器会不停的漏电,这是十分危险的。

赵女士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才在洗浴的时候发生意外。

除了上面所说的,房东的房子里,很多电线的终端都没有用搪锡或终端端子包裹,电线的颜色也不符合规范,厕所的插排的高度也不符合相应规定。

而且没有对插排进行有效的防水保护,在洗浴的时候极易发生意外。

如此种种,说明了这个房子的房东极度不负责任。

把一个相当于“危房”的房子出租给租户,让租户的日常生活充满安全隐患,甚至会带来生命危险。

房东的房子存在隐患,而房东却没有告知租户,更没有定期,及时的进行安全检查,这已经违反了《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根据规定,租户所租的房屋,其建筑内的电器,消防设备,安全出口和公共区域等,必须要保障安全,符合治安管理规定。

不能对用户出租危房和违章建筑。

根据规定的第七条第五点,房东有责任定期及时的对自己的房子进行安全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所有安全隐患和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尽力保障用户的居住安全。

说到这里,张女士的死亡原因渐渐明晰了起来。

应该说,电热水器的生产商家不需要对这起意外负责任。

而赵女士的房东,由于用电安全上的疏忽,间接导致了赵女士的意外死亡,所以应负主要责任。

话说回来,赵女士本身有问题吗?应该负责任吗?

也是需要的。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租户在所租的房子需要安全维修时,有权让出租人在一定的期限内进行维修。

如果出租人并未进行及时维修,租户也可以自己进行维修,但维修所花费的费用要全部由出租人承担,法律保护租户的合法权益。

由于未进行及时的维修,而影响了租户的正常居住时,出租人要适当的降低租户的租金,或适当的延长租户的居住时间。

综上所述,法院对本案进行了最终的判决。

认为电热水商家无需对赵女士的意外身亡负任何责任,而赵女士本人因为自己的疏忽发生意外,负30%的责任。

房东则需要承担70%的主要责任。

最终判房东向赵女士家赔偿97万余元的赔偿款。

本案的最后,虽然赵女士的家人通过法律武器,维护了赵女士的权益,为赵女士主持了公道。

但人死不能复生,希望大家通过本案的教训,在日常生活中更加注意电器的用电安全问题,及时排查用电安全隐患,不要让自己或家人因意外而酿成悲剧。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为保证当事人隐私故引去,切勿对号入座;文中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文章内容无关,仅为配合写作效果,如有侵权请私信作者删除;文章情节略作润色;尊重原创、无授权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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