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021年6月,杨小姐从小区开发商手里购买了一个车位,双方签订了《车位购买协议》,协议约定车位由开发商聘请的物业公司统一管理,车位上停放车辆的财产保管及安全由杨小姐自己负责。
后杨小姐停在车位里的车无故被划伤,杨小姐告知物业公司后,又被第 二次划伤。杨小姐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责任,物业公司拒绝赔偿。
【法律问题】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 九百四十二条第一款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 全。
《物业管理条例》第 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物业公司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管理和服务义务,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案例中,开发商与物业公司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又在与杨小姐的车位购买协议里明确写明物业公司负责车位的统一管理。而杨小姐的车在自己的车位上被连续划伤两次,是物业公司管理不当,也没有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才造成的。因此,物业公司应当承担杨小姐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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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贴士 】
业主购买小区车位,与物业管理服务的关系事为紧密,所以在签订《车位购买协议》的时候除了价 格、车位位置、车位面积等关键条款外还应特别注意关于车位管理的条款,避免在引起纠纷后才发现合同漏洞,造成人身,财产损失。
如果出现物业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的情况,一定要及时收集或留存证据。如果已经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必要时也可以让业主委员会介入,替自己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