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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 查明 远景 工人 事故

致1名工人坠亡,东莞市远景机械有限公司11·29事故查明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3-04-29 17:27:02 浏览1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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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4月15日),本报从广州市黄埔区政府获悉,东莞市远景机械有限公司11·29高坠事故已于查明。据了解,2022年11月29日,由东莞市远景机械有限公司承包的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B栋厂房GMP无尘车间中央供料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发生一起高坠事故,远景公司工人王某来在无尘车间顶棚作业时从顶棚所开中央空调风管口处失足受伤并送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进行救治。2022年12月17日,王某来救治无效死亡。

调查显示,事故单位东莞市远景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事故发生地所属公司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宁某涛。毅昌公司GMP洁净车间装修工程承包商为东莞市宇鑫净化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凌某珍。

▲事故现场照片

经查明,2022年11月28日,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毅昌公司B栋厂房GMP无尘车间1号车间内,宇鑫公司根据所承包毅昌公司GMP洁净车间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并于当晚完成1号车间顶棚(距地面约4.45m )打孔作业,打开约70cm*70cm(外部测量的尺寸72cm*72cm )的孔洞共36 个。宇鑫公司在顶棚外围区域毅昌公司原有的一排栏杆处并 排设置有1.2m 高、标记有“禁止跨越”的围蔽,未在顶棚上洞口临边四周设置防护栏杆等安全防护设施,并将洞口留置,用于安装除尘过滤器。宇鑫公司未将打孔作业情况通过书面形式送达毅昌公司。

2022年11月29日上午8时许,远景公司从业人员进入毅昌公司B栋厂房GMP 无尘车间1号车间施工现场,翻越顶棚外围标记有“禁止跨越”的围蔽,由带班王某来安排,在1号车间顶棚平台上进行中央供料输送系统管线安装作业。作业期间,远景公司从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带,未将所发现顶棚上的孔洞安全隐患通过书面形式送达毅昌公司。

上午10时许,王某来在管线安装作业过程中,在顶棚进行管线安装作业过程中,失足从开口处洞口坠落致头部受伤,并被送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进行救治。2022年12月17日19时许,王某来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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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棚外围围蔽情况 (开孔作业前)

调查组经过缜密调查分析,认定王某来在毅昌公司B栋厂房GMP无尘车间1车间天花板上未佩戴安全带进行中央供料输送系统管线作业,从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洞口失足掉落致事故发生。

此外,调查组还查明,王某来安全意识淡薄,违反了公司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在明确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况下继续安排进行违章冒险、违反操作规程作业。

远景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项目经理管理缺位、未到场进行安全管理,未组织、落实本项目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在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况下开工作业;对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不到位,未监督、教育公司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在施工前编制好安全措施未严格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宇鑫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未在洞口临边四周设置防护栏杆等安全防护设施。

同时,远景公司和宇鑫公司存在交叉作业情况,双方未就交叉作业情况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未指派专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交叉作业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毅昌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未严格落实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未有效督促相关责任人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事故现场照片 (施工结束后)

调查组认为,远景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依法给予其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宇鑫公司,建议依法给予其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

杨某,远景公司项目经理,本项目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依法给予其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

徐某强,宇鑫公司项目经理,建议依法给予其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

杨某清,毅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议依法给予其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文|中国基建报 肖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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