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据廉洁九江报道,日前,经中共庐山市委批准,庐山市纪委市监委对庐山市星子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李代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代南理想信念崩塌,入党动机不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安排;心无敬畏,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擅权妄为,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作风漂浮,漠视群众诉求、敷衍塞责;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
李代南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在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庐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庐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代南开除党籍处分;由庐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李代南简历
李代南,男,汉族,1985年7月出生,江西庐山市人,研究生学历,200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2年7月参加工作。
2012年7月至2015年1月,星子县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办公室干部;
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星子县节能监察中心主任;
2016年6月至2021年6月,庐山市星子镇人大专职副主席;
2021年6月,庐山市星子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来源:廉洁九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