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里的“黑暗森林”法则
网络上的“猎物”
微信现在很普及了,很多人习惯在网上晒自己的动态,或是表达心情,或是分享自然风光,或是针砭时弊。例如你今天去医院了,护士和医生都比较忙,没有时间和你交流,你发文表达医院的服务还需要改进一些。
这本来就是个人心情的一个表达,但如果不小心被人截图传到其他微信群、微博或者贴吧等网络空间,可能会引发一次舆论轰炸,也许你会被“不懂事”“娇气”“根本不了解医务人员的辛苦”等批评声包围,没有人在意你只是单纯提个意见。网络上,有些人是“杠精”,他们专门“挑刺”;有些人根本就是“喷子”,不管你说什么都反驳你,批你一顿;有些人纯属在网络上发泄,甚至说一些与你观点无关的东西。你好像就是他们的“猎物”,等你一出现,大家群起而攻之。你不知道他们是谁,他们唯一做的事情,就是等待他们的“猎物”出现,然后再集体“开火”。等“猎物”反应过来,他已经在“口水中淹没”了,这会给人很大的心理压力。
随着更多人的娱乐重心逐渐转移到网络,很多小事件被发布到网上后,容易吸引大量关注,形成了网络暴力滋生的土壤。网络暴力致死致伤事件频发,例如:一服装店的老板怀疑某个顾客在其经营的服装店试衣服时偷了一件衣服,该老板将顾客的照片上传到新浪微博上并直言该顾客是小偷,公然鼓动他人对顾客进行侮辱,吸引了大量关注,致该顾客不堪受辱而跳水自杀。
比网暴更可怕的是,如果网民不小心在网上透露自己的个人资料,例如家庭住址、学校名称、本人姓名等,一旦你与不怀好意的人发生冲突,他们会对你进行“人肉搜索”,网络暴力就会演变为现实中的暴力。
网络何其危险,简直就是一个“黑暗森林”!那么什么是黑暗森林呢?
宇宙中危险的“黑暗森林”
“黑暗森林”理论来源于刘慈欣的小说《三体》,它跟宇宙文明有关:整个宇宙都是一座黑暗的森林,每一个文明都是森林中带枪的猎人。猎人以打猎为生,但森林的面积是有限的,食物也是有限的,所以猎人视彼此之间为永恒的威胁,是资源抢夺者,不可能共存。消灭对方,才能保证自己的生存和安全。为了避免潜在的风险,猎人们必须寻找机会先下手为强。猎人们像幽灵一样潜行,他们互不相识,也不敢轻易出现。如果一个猎人发现了其他猎人,他会毫不犹豫地将其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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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不要说宇宙,就是地球上的人类文明,也曾遭遇“黑暗森林”时刻。
1492年8月3日,意大利航海家哥伦布奉西班牙统治者伊萨伯拉与斐迪南之命,率船3只和水手90名,从西班牙巴罗斯港出航,横渡大西洋,到达巴哈马群岛、古巴、海地等地。哥伦布开始误认为他西航所达之处为印度,故称当地居民为“印第安人”。然而,就是这一群被误认为印度人的印第安人,随着欧洲殖民者的到来,遭受到了惨绝人寰的种族灭绝。还处在原始的农耕、打猎生存状态下的印第安人,根本无力抵抗拥有枪炮等先进武器的欧洲殖民者的进攻。历史学家一般都认为,欧洲殖民者未进入美洲之前,居住在那里的印第安人的总数超过1000万,到19世纪末期,被杀得只剩下20多万。在整个美洲大陆,欧洲殖民者杀害的印第安人的数量达到了几千万。
欧洲人屠杀印第安人不是唯一的例子。人类历史上,为了利益,有些国家、民族之间的冲突,甚至可以持续上千年。“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典故告诉我们,潜在的敌人,比那些宿敌更可怕。你从未与他们碰面,然而一旦他们发现了你,你便在劫难逃。公元13世纪相互争斗的欧洲各民族,怎么想也不会想到,来自遥远东方的蒙古部落,居然跨越几千里长途奔袭而来,就跟外星人入侵地球一样不可思议。
所以在黑暗的森林里,宁静是主旋律,暴露自己意味着死亡。在宇宙中生存,是一件极其残酷的事情,未来人类进入宇宙时代后,要学会小心翼翼,努力隐藏好自己。
今天,“黑暗森林”法则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了互联网中。
互联网已经变成一个黑暗森林
慢慢地,随着年龄的增长,你会发现有些人朋友圈很少发了,有时发表的只是几句无关痛痒的话。他只在他的小微信群里和几个最知心的好友聊聊心事,甚至于他已经习惯了“私聊”。当登录各大主流视频、交友等网站时,他一声不吭,只是看看别人说了什么。他已经成为了一只潜伏的“猎人”,当然他不会出击。他只是习惯于保护自己,尽量不泄露自己的行踪和想法,避免引来觊觎、非议或者是批评。
潜伏起来的意义不仅如此,在你往某搜索网站里输入糖尿病并查看相关资料之后,你会惊讶于每一次你登录该搜索网站时,会不断发现页面中出现一些糖尿病医院或者是糖尿病药物的广告。甚至不仅仅是该搜索网站,你在其他网站上可能也会发现此类广告。你很容易地发现,网上不仅仅有普通网民用户,有各种试图将你纳入到他们顾客成员名单的商家,还有大量想窃取你的资料的个人或团队。仔细一想,其实普通的你,在网上受到不可思议的“格外关注”,除非你不发出一丝声响,悄悄潜伏。
不仅几十亿网民都置身于互联网的“黑暗森林”中,互联网大佬们亦不能幸免。
早期的互联网商业生态一片和谐,由于商家少、网民多,导致市场潜力大,开发领域足,各个互联网公司忙于深耕自己的领域——百度搞搜索、腾讯搞社交软件、阿里巴巴搞电商。而互联网发展到现在,各大巨头已经基本确定了自己的地盘,并继续向外扩张——例如阿里巴巴已经将触爪伸向零售电商、金融支付、云计算及大数据等各个维度空间。然而蛋糕只有那么大,各个领域的竞争者们正就如同猎人一般,难以相容。互联网巨头一旦看到自己的竞争对手出现,必然拼尽全力进行打压。
然而巨头本身也是潜在竞争者最大的“猎物”——很多想进入某一领域的竞争者,会针对该领域做得比较好的公司进行分析,例如短视频领域,原来快手风光一时,但抖音这个潜在的猎人伺机出击,很快抢占了大部分的市场份额。
一般来说,互联网初创公司潜伏寻找机会,伺机“开枪”打倒竞争对手。近些年来,互联网行业中的竞争者之间的火药味越来越浓,越来越呈现水火不容的态势。某些公司崛起的时候,可能意味着另一些与其存在竞争的公司会衰退。
互联网只能是黑暗森林吗?
之前,小米董事长雷军发了这样一条微博:“在金山集团战略会上,花了很多时间分享读《三体》体会,其中的哲学道理对制定公司三到五年的战略非常有帮助。”可见,黑暗森林法则的哲学思想现在已经渗透到互联网人的思维当中,引起了互联网领域从业者的警惕和重视。
但一定会是这样的吗?黑暗森林法则只是文学作品的思想,虽然互联网在某些方面和黑暗森林很像,但现实中的世界更加复杂,不会像文学作品中设置的背景那样简单。刘慈欣曾在采访中说:“科幻是一种关于可能性的文学,而在所有可能性中,《三体》展现的是最糟糕的宇宙。”所以,互联网要是完全像黑暗森林一样,这只能是它最糟糕的一种发展方向。
事实上,黑暗森林并不符合未来商业文明的发展方向。首先,随着网络的发展,交流的便捷,“猎人”之间的很多秘密可能都藏不住,很难做到完全“潜伏”。例如,“猎人”们可能相识,或者拥有共同的生意合作伙伴,而行业内的很多消息都会共享。而且,现在人才流动大,“猎人”的秘密可能就在其员工跳槽后被其他将其招聘的“猎人”知晓。而且,一个行业其实可以细化,小公司可以做大公司涉及不到的业务,逐渐做到和谐共处。
人类存在几千年了,竞争和合作总是相辅相成,在互联网领域,也理应如此。像黑暗森林里的“猎人”一样,只存在竞争关系,那样的社会是不会存在的。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竞争的残酷性,所谓“枪打出头鸟”,不要过度显露自己,有时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