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宋秀艳 戴乐
夜深人静之时,收到招嫖信息,一旦添加对方为“好友”,便会陷入网络诈骗的陷阱……2023年4月,经泗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王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2022年3月的一个晚上,失恋不久的张某在网上刷到一条招嫖信息,他便添加了其中一个QQ账号,对方随即发来好几张美女照片和对应的价目,张某选择了其中一项,并在酒店等待“美女”来临。过了一会,“美女”发送定位显示已在酒店附近,但为保险起见,“美女”要求张某事先交押金、服务费、防偷拍保证金、健康押金、道具等费用,并承诺事后返还。张某依言支付了1.7万余元后,左等右等,始终不见对方踪影。张某这才惊觉受骗,于是报警求助。同年6月,李某、王某二人被抓归案,并如实供述了诈骗事实。
原来,李某经营的饭店倒闭后,想在网上找点赚钱的门路。经过一番摸索,李某接触到招嫖网络诈骗人员,李某按对方要求,负责在贴吧发布招嫖广告。一段时间后,李某摸清了诈骗流程和操作方式,便邀请朋友王某一同参与。2022年2月,李某自行购买了多个贴吧账号和QQ号,发布信息。客人扫码或者添加QQ后,系统会自动推送美女图片和价格信息。待客人选定后,李某二人利用另一个账号冒充“美女”骗取钱财。若客人要求退款,二人就把客人推送给其上线诈骗人员(在逃)继续实施退款诈骗。短短两三个月,李某、王某通过上述手段诈骗了多位被害人,许多被害人因羞于启齿等原因,未向警方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