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料
近日,厦门魏先生向《维权007》投诉称,自己曾是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省二建公司)一员,参与公司中标的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门急诊综合大楼工程施工,去年4月在工作过程中左手拇指受伤,后经鉴定为工伤,虽然医药费获得赔偿,但治疗期间的工资对方不肯给,他申请仲裁后才得以和公司签订了补偿协议,但现在公司方面又爽约,没有及时支付这笔钱。
魏先生:协议都签了
建筑公司还不兑现
魏先生告诉记者,去年,自己和省二建公司签订用工协议,成为公司厦大附属中山医院门诊楼工程的架子工,这份协议他签完后,就被公司方收走了。
去年4月16日9时50分左右,魏先生在上述项目工地配合塔吊卸材料时,左手拇指被夹在材料与铁架子之间导致受伤。
手指受伤,图由魏先生提供
由于受伤地点就在医院内,魏先生被工友送到医院急诊科,后被诊断是左拇指远节桡侧指端缺损,住院治疗了10天,出院后,虽然医院建议他疗休至少1个月,但为了多赚些钱,手指稍微恢复,他立即重新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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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书,图由魏先生提供
出院后不久,他和公司方面因为医疗费和住院期间的工资,产生矛盾。当年10月,他向有关方面申请了工伤鉴定,被认定他的受伤属于工伤。“由于伤情不是很重,所以就没有进行伤情等级认定。”
被认定为工伤,图由魏先生提供
被认定为工伤后,他顺利解决了医疗费方面的问题,但住院期间他到底能否获得劳动报酬呢?公司方面认为他没有做事,所以不用付工资,但他认为自己住院期间公司方面也应该付工资。
手指受伤,图由魏先生提供
“工伤鉴定部门的意见也是这样的,所以我就和公司提出,你们要付工资给我。”魏先生说,后续自己多次和省二建公司的班组负责人以及这个项目的项目经理沟通,但始终无果。
手指受伤,图由魏先生提供
无奈之下,魏先生决定申请劳动仲裁,后来在劳动仲裁委的协调下,他和省二建公司达成了赔偿协议。“就是公司方面补偿我5000元,当作住院10天的工资,当时有口头约定3月底之前会把钱打给我。”
仲裁申请书,图由魏先生提供
可到了今年4月初,魏先生还是没拿到钱,他又多次联系项目部负责人,对方也无法给出具体的付钱时间。“你说省二建公司也算省内知名的建筑企业,签的补偿协议都不认。”
赔偿协议,图由魏先生提供
公司负责人:他不是公司员工
按照魏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首先拨打了和其长期对接的省二建公司安全员王国全,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之后记者联系上了省二建公司厦大附属中山医院门诊楼工程项目经理游工,他表示魏先生并不是直接和公司签订劳动协议。“他是和劳务公司签的合同,属于下面班组的工人,所以不算公司员工。”
至于为何魏先生的工资和保险等都由省二建公司发放和缴交的问题,游工表示,这是按照有关部门的监管要求,由公司代为发放薪资并缴纳保险。
游工也承认,魏先生当初的确是在工作过程中受的伤,后续也有相关部门的工伤认定,但他认为,由公司出面和他签订理赔协议,只是公司代劳务公司和他所在的班组出面而已。
“我也没办法确认他什么时候可以拿到赔偿。”游工表示,自己只能协调劳务公司和转包的施工企业,让对方尽快支付魏先生的赔偿金,“我们有和转包企业说,如果他们不把钱给魏先生,我们就把要支付的施工费用拦下来。”
在沟通中,游工突然把电话挂断,之后记者再拨打,就被他掐掉。
不得已,记者联系了省二建公司,对方工作人员表示会尽快落实此事并让相关负责人回复。
律师看法:
劳动者找省二建公司维权没有错
针对魏先生的遭遇,上海建纬(福州)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表示,由于赔偿协议的签订主体,就是省二建公司,而且这份协议还是在当地劳动仲裁委协调之下签订的,虽然协议没有盖省二建公司的公章,但上面有相关负责人的签字和盖手印,同样有法律效力。“因为签字的员工需要拿到公司的授权书,仲裁部门才会允许其代表公司签字。”
卓律师表示,魏先生应该找省二建公司索要赔偿金,如果对方拒绝支付,他可以马上申请直接进行仲裁,不再接受调解,一旦仲裁结果下来后,公司方面还不支付,魏先生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
发稿前,魏先生联系记者,表示1007介入后,省二建公司方面很重视,目前5000元赔偿金已经打入自己账户。“真的很感谢,要不是你们帮忙,这笔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回来。”
记者手记:有“信”才能走得远
魏先生的遭遇,其实说起来并不复杂,就是受了工伤后想要维护合法权益,但从他的经历来看,要想做到这一点不容易。
先是跑前跑后申请工伤认定,即便有了认定,用人单位还是不认他住院期间的工资要求,不得已,他又得跑前跑后申请劳动仲裁,好了,在仲裁部门协调下,他总算看到了希望,就是用人单位和自己签订了赔偿协议。
但一纸协议,在一段时间内,还真就是一张纸,因为魏先生无论怎么追讨,对方就是不支付。
作为省内知名的建筑企业,其负责人无论如何解释,从法律意义上来看,协议就是省二建公司签订的,落款也是其员工,理应及时支付赔偿金,但这家企业之前就是不给。
5000元对于魏先生来说是血汗钱,是用身体的伤痛换来的,这样的钱都不付,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魏先生说,公司始终推脱,一个重要原因大概就是认为自己单枪匹马,很难和一个国企背景的大建筑公司对抗,所以耍赖起来可以无所忌惮。
但省二建公司可能忘记了,魏先生背后还有法律,还有各级部门,还有始终在帮他维权的媒体。魏先生之前不就是靠法律和有关部门的认定拿到了自己的医药费吗?相信他只要坚持,一样可以拿回这5000元,只是他可能要付出很多的时间和人力成本。
庆幸的是,最后省二建公司想办法将这笔钱支付了。
我们想说,除了法律,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的另一个重要立身之本就是讲诚信,如果省二建公司连自己签订的工伤理赔协议都不兑现,谁又能相信他们能干好自己承接的工程,在下一次招投标过程中,谁又敢把票投给这样的公司?所以,有信誉才能走得更远。
END
记者:廖神
监制:叶军民
来源:FM1007福建交通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