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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2022
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3-018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204.08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0,346.34万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2年年度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鉴于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亏损,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规性、合理性。
以上利润分配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1)行业分类
按照中国证监会《2021年3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归属于制造业下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分类代码:C30);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和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归属于制造业下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分类代码:C30)中的水泥制品制造。
(2)历史概况
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的生产和应用,至今已有70多年历史。我国开发研制生产PCCP起步较晚,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研制,但由于恰逢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的有利时机,经过自主研发,引进技术与设备消化,产品已能完全国产化。2019年,是PCCP引进中国30周年,30年来,内径4米超大口径PCCP首次在世界级的南水北调中线北京段使用及通水运行,PCCP行业实现了从追随到引领的历史性跨越。
(3)行业特点
PCCP下游需求具备管材选用不确定性的特点,确定PCCP 选材后,行业采用招投标的方式,中标企业具备不确定性的特点。价格确认方面,竞标者结合自身情况对具体输水项目所需PCCP管做出价格预算进行投标,招标方组织专家进行评标,中标者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预算价格即为合同单价。
大型项目招标对投标企业历史业绩要求较高,还对财务指标、是否涉及诉讼、质量管理体系等提出了系列要求。目前大型行业合同都是基础建设项目,履行过程较长,资金长期占用,如果有多个项目同时招标,对公司资本实力提出很高的要求。
2、公司所属行业发展阶段
PCCP广泛应用于国家重大引调水及供水工程及农业输水工程、城市引供水工程、大型排水和压力排污工程等,为我国水利工程建设及城市供水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的同时满足了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随着国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规划、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城市管网建设规划、高效节水灌溉规划、生态(水)环境治理规划等政策和相关规划的落实以及“一带一路”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持续深入实施,我国PCCP行业正处于产品国家标准完善、技术制造成熟、近年市场发展已进入逐步上升的阶段。
在2022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加快构建国家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科学有序推进南水北调东、中线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西线工程前期论证。加快推进滇中引水、引汉济渭、引江济淮、内蒙古引绰济辽、福建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广东珠三角水资源配置等引调水工程,以及内蒙古东台子、福建白濑、海南天角潭、贵州凤山、西藏湘河、新疆库尔干等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加快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河北雄安干渠引水、澳门珠海水资源保障、湖北姚家平、河南张湾、重庆福寿岩、四川三坝等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完善国家骨干供水基础设施网络。
3、公司所属行业周期性特点
PCCP行业的发展受到政府政策驱动影响显著,周期性特征较为明显,PCCP下游需求需要政府水利、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拉动。由于PCCP 管道适用于长距离输水,前期固定资产投资较大,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大企业具备竞争优势,行业集中度较高,同业实力差距逐渐缩小,市场格局区域划分情况较为明显,不同区域间受季节性因素制约,年初、年末开工缓慢,呈现出了季节性特点。
4、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韩建河山历经二十载耕耘,多年来始终保持 PCCP行业第一梯队内,公司在管道发展方面深耕专业技术注重产品研发,谋求转型升级,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PCCP作为韩建河山传统主营业务的核心,被广泛应用于南水北调、引黄入晋、吉林中部城市引水、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引绰济辽、引江济淮等国家大型引调水工程。公司是我国首家生产出内径 4 米 PCCP 管道的企业,该管道成功应用于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工程,是我国混凝土管材行业的一次历史性飞跃,标志着我国混凝土管材的制作工艺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据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发展报告显示, PCCP市场格局基本稳定,梯队现象尤为明显,且近两年呈现出集中度进一步提高的现象。
(一)主要业务概况
1、传统主营业务
公司的传统主营业务为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钢筋混凝土排水管(RCP)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导产品 PCCP 主要用于跨流域引水、输配水重点工程及市政给排水等水务工程;
2、混凝土外加剂业务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众建材主要从事混凝土外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特别在京津冀区域的混凝土外加剂市场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3、环保业务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清青环保主要从事脱硫、脱硝、脱白、除尘等大气污染排放治理,在钢铁行业的脱硝、脱白等环保领域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全资子公司河山环境,其经营范围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机制砂加工及销售。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导产品PCCP是典型的非标准化产品,不同项目对管材内径、管壁厚度、承压指标、防腐指标、覆土深度等均有不同设计要求,普遍在项目中标后根据设计方案采用订单化生产。由于PCCP具有体积大、质量重的特点,产品运输受道路宽度和高度限制较多,运输半径较小,如公司在项目周边没有生产基地,普遍需要在项目所在地新建生产基地组织生产。供货完成后,公司基于对生产基地覆盖半径内市场后续需求判断,选择性撤场或转为长期生产基地。
公司的环保业务在报告期内主要以子公司清青环保从事大气污染治理业务为主,其集科研开发、设备生产与销售、工程制造与安装于一体,在钢铁行业大气污染治理领域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清青环保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中国保护环境产业协会会员单位,拥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环保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公司将加快推进环保业务的发展,逐步从施工为主向投建运综合服务模式转变,提高市场竞争力。
公司混凝土外加剂产品广泛应用于各种混凝土建筑施工工程和混凝土建材生产中,可根据工程施工要求和建材应用要求改善混凝土各项指标,是基础设施建设必不可少的原材料之一。混凝土外加剂产品是公司原有主营产品的产业链延伸,对公司丰富产品线、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起到积极作用。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55,734.69万元,净利润-36,204.08万元。报告期末,总资产204,418.26万元,股东权益73,082.37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田玉波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4月16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田玉波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批准《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通过《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批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披露前述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204.08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0,346.34万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2年年度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鉴于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亏损,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公司 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规性、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其中董事薪酬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批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披露前述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年度融资计划与额度的议案》
同意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进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融资(含已发生的融资余额), 具体融资方案由公司管理层讨论决定,融资期限、融资金额最终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相关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委托贷款、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抵押、担保(不含对外担保)、贴现、保理、保函、融资租赁、黄金租借以及其他以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各种融资形式。公司将在保证财务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和投资需求,综合考虑各家机构的融资规模、融资期限、融资条件、担保方式、利率水平等因素,择优选择融资机构。
上述开展融资业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保险公司、保理公司、担保公司等。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董事长田玉波或公司认可的被委托人(以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为准)代表公司办理具体融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上述融资额度内的各种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上述年度融资计划与额度的有效期限及相关授权期限最长不超过2024年6月30日,且于下一期年度融资计划与额度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公告日终止。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披露前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并披露前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为子公司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青环保”)与河北合众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建材”)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同意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前述期限为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担保相关法律文件的授权时限,担保期限以各具体担保协议的约定为准。授权期限内,公司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运营需求和融资情况提供担保。
担保的具体额度如下:
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担保额度内,在担保方不变的情况下,上述子公司之间可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相互调剂使用担保额度。
本次批准的对外担保,单笔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担保总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担保总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因此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在董事会审议职权范围内,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同意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3,705.86万元,核销应收账款共计663.9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4 )。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批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同意公布前述定期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6)。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应在2023年6月30前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若干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现董事会作为召集人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要股东大会批准的相关议案。
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将以公司董事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3-020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司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204.08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0,346.34万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亏损,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规性、合理性。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亏损,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3-021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所”或“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师玉春先生,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树新先生,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冬青女士,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下转B83版)
本版导读
2023-04-28
2023-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