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难受,我难受啊!”
时值盛夏的中午,天气非常炎热,整个小区的人都躲在家里吹空调睡午觉。
这时小区楼下却传来凄惨的哭喊声,一名中年男子跪倒在地上,整个人从头到脚都是湿的,上衣紧贴在身上,脸上脖子上很多地方通红的,他倒在地上哀嚎:“我难受啊,太难受了!”
邻居们赶紧下楼看出了什么事,只见该男人痛得在地上打滚,衣服上都是红色粉末,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浓刺鼻的辣椒面和烤肉的味道。
见到他那副痛苦的样子众人有的说:“应该是被烫到啦,赶紧把衣服脱掉!”
有的说:“不能脱衣服,被烫伤的皮会粘到。”
围观的居民越来越多,但谁也不敢上前去帮忙,一是怕处理不当会对男子造成二次伤害,再者也害怕被男子赖上。有人只能赶紧替他叫120,有人赶紧报警。
好在救护车及时赶到把男子送到医院抢救,才把他从鬼门里救回来。医生说男子全身重度烫伤,最严重的是整个右手臂,达到了二度至三度的烧伤程度了。另外头脸部也被烫伤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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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警察赶到医院了解情况时,被烫伤的男子昏迷中还没醒过来。记者想了解一下情况,但男子的儿子女儿说等他父亲醒过来再说吧。其余的也并不想多谈
记者也只能无奈的走开等待王明醒来。
当王明终于醒来后,他自己也还有点迷糊,他说当时他正躺在家里睡午觉,迷糊中听到有人喊他,他翻身爬起来,眼睛都还来不及睁开,就被滚烫的开水从脑壳淋下,他当时立刻感到浑身火辣辣的疼,没来得及看清害他的人是谁那人就一溜烟跑了。
他强忍地巨痛追赶到楼下,但剧烈的疼痛让他无法再追赶,只能倒地哀嚎。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是谁要对他下这样的毒手?他招谁惹谁了?
男子叫王明,47岁,他是二婚人士,他现任妻子也是二婚。他家是个重组的家庭,他自己已有一儿一女,再婚后又与现任妻子黄蓉生了两个孩子。
短短四十天,王明经历了四次手术,每次手术都像是去鬼门关走一遭,痛苦万分。他不断回忆着那天淋他辣椒开水的人,想来想去他觉得肯定是他老婆所为,当问他为什么他老婆要这样害他,他却不肯说实话。
记者于是走访了他的邻居,很多邻居不愿多事也不愿意在背后议论别人,所以都不愿说。但也有个别热心肠的大妈大爷告诉记者。说王明两口子感情不好,俩夫妻经常吵架甚至大打出手。邻居们经常看王明妻子黄蓉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
王明不仅性格急躁火爆,生活作风也不好,跟很多女人不清不楚。
随后记者也找到王明的妻子黄蓉。黄蓉面对记者倒是很坦率地承认是她烫伤王明的,她就是恨他想整整他,但也没想后果会这么严重。但她知道这种做法是错的,只是当时心中的愤恨让她顾不了许多,为了报复王明,为自己出口恶气她豁出去了。
当记者问她为什么那么恨自己的老公。黄蓉情绪激动:“是他活该!他就是畜生都不如,他连自己亲兄弟的老婆和四姨的老婆都搞!他对我实在是有太过分!”
原来王明确实如邻居口中说的生活作风败坏,自己有家庭还到处乱搞。
黄蓉说王明不仅跟自己兄弟的老婆和亲戚的老婆有不正当关系,前段时间又勾搭上一个叫阿芳的女人。更让黄蓉气愤的是这个阿芳还很嚣张,经常明目张胆地把电话打到家里约会王明。
黄蓉说有一天王明约会阿芳,被她逮着了,看到打扮妖艳嚣张的阿芳时,她因没控制住心中的怒火冲上去踢打阿芳,阿芳像喊自己老公一样喊王明帮她,王明毫不思索地帮阿芳把黄蓉打得血流满面倒地不起,事后王明忙着送阿芳去诊所包扎,却丝毫不管黄蓉的死活,最后还是好心人送黄蓉去医院的。这件事让黄蓉对王明的愤恨加深到极点。
但黄蓉左思右想,为了孩子她想过息事宁人,想过原谅王明的不忠,她想劝他回头,只要王明肯收敛回头,好好顾家过日子,她就不再纠缠这些事。
事发当天,黄蓉曾尝试着跟王明好好谈谈,她希望王明能给她一个答复。但王明却不愿意谈,倒头就睡,见黄蓉一直在床边唠叨,王明不耐烦地用力把黄蓉推开。黄蓉被王明狠心推倒后默默地爬起来。
但更令黄蓉愤怒的是,阿芳这时竟打电话来找王明,听着电话里那个嗲声嗲气的声音黄蓉气不打一处来,她盖掉电话,她想报复!
她拿出常用的一个不锈钢锅,倒满水,然后把一大包辣椒面倒进水里,还加了一大把盐巴和花椒进去。然后把这锅满载恨意的辣椒水烧得滚烫滚烫。
她端着滚烫的辣椒水一步一步走到床边,心内也挣扎过“要倒下去吗?”
但想起这段时间自己受的委屈,想起外面那些女人得意嚣张的嘴脸,黄蓉一狠心,她轻声喊着王明,趁王明翻身的那一瞬,把这这一大盆滚烫的辣椒水当头浇下……
黄蓉后来被拘留了一段时间,考虑到她家里有孩子要照顾先放她回家了。她也后悔自己这种偏激的报复方式,为了孩子她想请求王明的谅解,但王明出院后去他与前妻所生的大女儿家住,可能是对黄蓉的狠劲心有余悸,所以没有回家一直躲着黄蓉,他表示不可能和黄蓉重归于好,等他伤再好一点后就要上法院起诉离婚。
王明和黄蓉,一个对家不忠,一个处理不好自己的情绪,两个人都是性格冲动不会妥善处理问题的人。他们的婚姻注定是失败的。所幸的是黄蓉没有采取更极端的报复手段,没有闹出人命,否则就更万劫不复了。
当现实中碰到类似的问题时,又该如何处理呢?
如黄蓉般残忍报复,或者鱼死网破?还是理智处理,收集证据为自己为孩子争取最大权利后好合好散?
值得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