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犯法律之人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这是当今法制社会中每个人必须遵守的准则。但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往往比我们想象的更为复杂,处理起来难度极大,同时还要考虑到各方面的社会影响。现实中,少数人因蒙受长时间的冤屈而给自己的人生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影响,不仅逝去的青春一去不复返,而且家庭的变化也让自己难以接受。这种情况在所有人看来都难以接受,如何对蒙受冤屈之人进行弥补成为了很多人关注的焦点,也是人们热议的话题。
佘祥林,1966年出生于湖北省京山县雁门口镇,是当地派出所一位普通的巡逻人员。1994年1月20日,佘祥林患有精神病的妻子张在玉突然失踪,全家人经过长时间的寻找后依然未果。张在玉突然失踪的消息被渐渐传开,很多人开始议论纷纷。因为患有精神病的张在玉经常把佘家闹得不得安宁,周围的村民和张在玉的家人怀疑张在玉被佘祥林所害。两个多月之后,附近一个村子的水塘中发现一具腐败的尸体,由于死者的面部特征无法辨认,有关部门对死者的大体特征总结后,之前失踪的张在玉家人一口咬定死者便是张在玉。
当时尸体没有进行进行详细地检验,因此佘祥林被认为是杀害张在玉的最大嫌疑人被警方抓捕。当时由于面临的情况比较复杂,张在玉的失踪已过去两个多月仍然杳无音讯,而水塘发现的尸体被张家人认为是失踪多久的张在玉,看似佘祥林的嫌疑最大,但又缺乏有力的证据,这让当时的办案民警陷入两难的境地。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佘祥林虽然没有被立即定罪,但作为嫌疑人需要被一直的关押直到案件被弄清楚为止。这一过程成为了佘祥林最难忘,也是最痛苦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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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1年的牢狱生活中,他写下了厚厚的申诉材料,并记录了好几本日记,虽然材料的真实性无法得到核实,但从佘祥林的表现来看是在极力证明自己的无辜,洗刷自己的嫌疑。此外,心急如焚的佘家人倾尽所有为佘祥林的事不断地四处奔波,希望事态有所转变。
佘祥林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1994年10月,佘祥林在一审判决中被判处死刑,后来因行政区变更,案件被重新审理。22年前,也就是1998年9月,佘祥林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在这期间佘祥林的上诉被一次次驳回,他的结局似乎就这样被注定了。直到2005年3月28日,当年失踪的张在玉突然回来,这时所有人意识到这是一个冤假错案。而此刻,佘祥林已在狱中度过了11个年头共3995天。原来当年的张在玉因为与佘祥林吵架而离家出走,后来一路乞讨至山东,最后与当地一名男子一同生活,并生下一个儿子。
佘祥林出狱后回到家乡
佘祥林案件的真相大白后,蒙冤11年的佘祥林被立刻释放,此时佘祥林的家庭已发生巨大变化,母亲离世,女儿辍学,家中早已没有任何幸福之感。对于佘祥林来说,他逝去的不仅仅是自己的青春时光,很多东西都无法被弥补。他的遭遇可谓是充满了不幸,同时也进一步反应出一系列案件处理的问题。2005年4月,佘祥林被宣判无罪,同年9月得到了70余万元的国家赔偿金。佘祥林的事件在社会上引发了巨大热议,很多人对他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并迫切希望这种冤假错案再不要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