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全民生育率不高的情况,相关政策接连发布,四川率先打响第一枪,发布《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重点增加了取消生育登记的结婚限制和数量限制。
很多人看到具体的政策后,表示无法接受,认为取消生育登记的结婚限制等于默认“小三”合法化。
很明显这是一种对政策的过分解读,不过政策承认了非婚生育的合法性,也表现出我国生育率的确存在问题。 那我们该如何正确理解这项政策呢?
一、四川放开结婚限制原因
当一个国家的总和生育率下降到1.5之下,那么这个国家则会掉入“低生育率陷阱”。为了提高我国生育率和生育意愿,我国政府制定了很多生育政策。
从2011年实施的“双独二孩”政策,到2013年启动实施的“单独二孩”生育政策,到2016年实行的“全面二孩”政策,再到2021年启动实施的“三孩政策”。
我国曾经处于严控生育政策的时期,按理说,这些陆续出台的生育政策放开之后,生育情况会大大好转,但是却出现了政策遇冷。尤其是2022年,我国2022年全年出生人口956万人,全年人口自然增长数量不足100万,人口自然增长率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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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人口和经济直接相关,四川率先放开结婚限制,已经说明人口问题的严重性。
1、为了更好的生育
早在2015年,中国就全面放开了二胎政策,很多地方也开始放开了三胎政策,如今四川已经率先取消了结婚的限制。
要知道,此前中国人口出生率曾一度降到过10%以下,这是上世纪70年代末以来的最低水平。而四川取消结婚限制后,生育率虽然有所回升,但仍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所以说,如今四川率先取消了结婚的限制,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生育。
2、降低年轻人压力
之前的独生子女政策,很多人都在考虑生二胎,然而因为各种原因,最后并没有实施。
但是全面二孩政策之后,这一代的年轻人已经不愿意生二胎,一方面是他们工作压力很大,另一方面则是他们需要更多精力去照顾家庭。
就算现在放开限制,年轻人们也可能会因为工作问题,不想生二胎。因为四川在2017年全面放开单独二孩政策后,生育率明显下滑。
3、提高生二胎意愿
国家放开二胎政策后,在网上掀起了一波生育热潮,甚至出现了一个热门的词语——“二胎潮”。因为国家现在提倡全面二孩政策,刚好符合很多家庭想多个孩子的愿望。
而且国家在这个时候放开结婚限制、二胎限制,最重要目的是为了鼓励更多的年轻人生育二孩。
二、放开婚配年龄限制的目的1、降低新生儿死亡率
首先,大家都知道我国的人口结构是以老年群体为主的,而且我国是全世界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因此这个群体的养老问题就会非常难解决。
另外,我们大家也都知道目前生育水平比较低,生育率比较低。这两个因素加在一起,导致我国的新生儿死亡率在全球排在第二位!
所以降低新生儿死亡率才是最重要的。因此,要想降低新生儿死亡率必须放开婚配限制,让更多人有机会生孩子。
2、提高生育率
从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来看,2017年我国新生儿数量已经降到了1010万,出生率仅为10.48‰,创了历史新低。这主要与中国育龄妇女数量大幅下降有关,尤其是在20岁-30岁这个年龄段。
在此之前,中国育龄妇女的平均年龄是34.8岁。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在平均年龄已经降到了30.3岁。
3、促进家庭和谐
我国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导致了一系列的家庭问题。一方面是年轻人找不到对象,另一方面是年纪大的老人要照顾小一辈。
这就导致了很多父母想生二胎,但是自己身体条件达不到生育政策的要求,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年轻人身上,让他们早点生娃,所以就出现了很多老人带娃的情况,还乐此不疲。因此,国家放开限制婚姻自由,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家庭和谐。
三、取消生育登记结婚限制的表现1、保障婚姻自由
婚姻登记处的设立,最大的目的就是保障公民的结婚自由,并以法律形式确立婚姻关系。但是很多人为了结婚去登记结婚后,却发现并没有那么简单,甚至是被“欺骗”。
比如很多人领完结婚证后,却发现对方(他或者她)已经有了孩子,或者说有了别的家庭,在这种情况下婚姻登记处就会形同虚设,无法保障婚姻自由。
2、法院诉讼婚姻登记
离婚是当事人双方的事情,不是民政部门能决定的。离婚程序有规定,必须先到法院办理诉讼离婚登记手续,然后再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所以有离婚证很重要,因为有离婚证,就证明你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
除此之外,如果有证据证明,双方确实已经离婚了,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或者变更诉讼离婚判决和调解书;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双方是自愿离婚的,不能申请撤销起诉。所以想要取消婚姻登记的限制,必须先取消法院诉讼婚姻登记才行。
3、办理离婚手续更方便
目前,我国婚姻登记机关仍然保留着“离婚”这个手续,即:去民政局办理。但其实对于离婚这件事,当事人只需要跑一趟,即可办理。
这样的流程设计,让一些人认为,既然离婚是这么简单的事情,那干脆不去民政部门了。所以取消婚姻登记处这一环节是存在实际意义的。
总结:
四川省新生育登记办法取消结婚限制,极大的体现了政策的包容性、社会的开放性,以及对个体生命权利的尊重。该规定是顺应婚姻家庭新形势的变化而作出的适应性调整,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生育水平,并非意味着对非婚生育等情况进行鼓励,也并非对“小三合法化”的鼓励。
而且取消对生育数量的限制有利于释放潜在生育意愿。当个别家庭或个人有生育多子女的意以及具有足够的抚养能力时,政策给予合适的空间,能够提升平均生育率。这对于再婚想生孩子却不想领结婚证的夫妻来说,未尝不是一件非常有利的事情。
只是类似政策不会在短时间内大幅提升生育意愿和水平,更多是释放生育的积极信号,创造良好的生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