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
需要证明身份的时候
我们得出示身份证
而车辆在道路上行驶的时候
就得“出示”车号牌
可有人为了躲避处罚
总是心存侥幸,想蒙混过关
当车牌“变装”后
就成了一些车辆违法的“保护伞”
也成为道路上的一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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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悬挂豫C蓝牌小轿车涉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现向伊川方向驶去,立即出警进行查处!
收到!
具体
经过
2月13日10时左右,伊川交警大队接到指令:一辆悬挂豫C蓝牌小轿车涉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现向伊川方向驶去,立即出警进行拦查!收到指令后,伊川交警大队立即派警巡查,最终在杜康大道与书院路交叉口附近成功将涉嫌套牌的豫CF6**H白色大众轿车当场查获。
经详查,该车 于2022年7月过户给驾驶人 邢某某, 实际牌照为豫CY***1。后 邢某某为了图方便,自认为旧牌照可以正常使用, 未到交警部门更换牌照, 存在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没想到自己被交警“盯上”。
出来“套”
总是要还的!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邢某某涉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记12分、罚款3000元的处罚。
驾驶假牌、套牌车辆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危害性极大
套牌车的危害
● 危害社会。 由于套牌车主在路上行驶极少以交通法规来约束自己,随之带来的交通事故、法律纠纷势必给社会带来更大的不稳定因素!
● 危害他人。套牌车主因为套用别人的牌照,所以在路上行驶就胆大妄为,闯红灯、轧黄线,几乎没他不敢做的。
● 危害自己。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 收缴, 扣留该机动车,处 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信息来源:伊川交警大队
编辑 | 董栋
初审 | 梁社民、田贝贝
复审 | 刘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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