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台州一宗涉宅地块——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金清大道以北、G228国道以西地块迎来竞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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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拍战况
10时04分,限时竞价开始!最终自然人(林小春)以成交总价6216万元竞得该地块,成交楼面价约1093元/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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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基本信息
地块东至用地界线,南至金清大道,西至用地界线,北至城市绿线。
出让面积25858m²(折合38.787亩),1.0<容积率≤2.2,建筑密度≤45%,绿地率≥10%,建筑高度(自室外地坪算起):≤80m,建筑物最高点高程(含屋顶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应符合机场净空限制高度要求。土地用途为交通场站用地、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商务用地。
配套设施要求:
❖ 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比例和要求按照《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执行,物业管理用房的设置应当相对独立,集中配置,布局合理。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应当位于物业管理区域中心或主出入口附近。物业经营用房应当临街设置,且底层的建筑面积不得少于二分之一。
❖ 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配置比例和要求按照《台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执行。新建住宅小区配置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应当不低于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住宅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下的最低不少于二百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上的最低不少于三百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当与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至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 新建住宅区应按照人均室内建筑面积0.1平方米或室外活动场地面积0.3平方米设置体育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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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套公共文化设施用房的建筑面积应根据所在居民住宅区住宅总套数,按不少于0.12平方米/套配建,且应不小于50平方米。居民住宅区内应配建用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室外场地作为配套公共文化设施的文化活动场地。室外文化活动场地面积不得与室外体育健身场地面积相互抵扣。
❖ 本地块应按要求配建相关供配电设施(含10KV开关站1处),具体按《关于推进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台建〔2020〕3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上述审查由供电部门负责。
❖ 本地块通信基础设施的配置应符合《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47-2012)、《公共建筑光纤宽带接入工程技术标准》(GB51433-2020)、《建设工程配建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技术标准》( DB33/1239-2021)等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做到信号全覆盖,并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具体审查由台州市通信发展办公室负责。
❖ 按照有关规定配置电信用房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 要按照浙江省《新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标准》(DB33/T1222-2020)及其他相关标准规范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等。
❖ 临街配建一类公共厕所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30㎡,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至当地环卫机构。
❖ 多层建筑应建设屋顶绿化。
❖ 公交场站、公交停车场 (含公交场站配建停车位) 建成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台州市交通运输局用于公交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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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优势分析
▶ 地块距离金清镇政府仅1.8公里,金清大道(东)、文昌东路、丹东线等路网纵横分布,交通便捷。周边拥有人民广场、台州席腾商业广场、路桥区金清海滨小学、路桥明珠外国语学校、金清中学、路桥区金涛镇实验中学、路桥区第二人民医院、滨河公园等商业、医疗、教育、休闲设施,且周边超市、商铺环绕,满足居民日常生活所需。
图片制作:搜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