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气源来自中石油,气源价格由中石油天然气销售内蒙古分公司负责制定并与我区下游企业签订天然气购销合同。根据中石油天然气销售内蒙古分公司《调整方案》规定,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我区居民用天然气门站在基准门站价格的基础上 上浮15%(目前,国家发改委核定的我区天然气基准基准门站价格为1.22元/立方米),意味着我区天然气经营企业购气价格增加0.192元/立方米。
为及时疏导天然气价格矛盾,保证我区城燃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居民燃气用户的用气需求,根据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也应 上调0.192元/立方米。
举个例子
小腾一家三口,平均每月用气量20m³/年,燃气费为居民一档气价,此次调价后,小腾一家平均每月需缴纳的天然气费就增加了3.84元。
2023年4月1日-2023年10月31日管制气(非居民)价格在基准门站价上浮20%;非管制气(固定价格)价格在基准门站价上浮80%;非管制气(浮动价格)价格采用当月JKM现货价格,其中JKM现货价格采用中石油预估价格4-6.2元的中间值5.1元/方进行测算。同时,按照供气单位所属行政区域,采用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公式计算非居民用天然气联动额,并进行了调整。
来源:奔腾融媒
编辑:柳心荷
初审: 马 骞
二审:王 华
终审:张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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