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州捣毁一处“以车代库”非法经营燃气黑窝点,主犯唐某某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车代库”非法经营燃气及运输烟花爆竹,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唐某某和他聘请的司机邓某某被连州市公安局依法拘留;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指导大路边镇执法大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以罚款。
近日,连州捣毁一处“以车代库”非法经营燃气黑窝点。通讯员供图
3月31日,连州市住建局牵头联合大路边派出所、镇政府执法队开展燃气行业路面联动执法检查。唐某某、邓某某驾驶银白色面包车,在湖南充装15个燃气钢瓶及购买烟花爆竹驶至234国道黎水附近被执法队拦截。
现场执法人员对唐某某及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面包车装有充装满燃气的煤气瓶及满车烟花爆竹。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车内装满燃气的钢瓶15个,其中装过期报废燃气瓶6个,一车的烟花爆竹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随后,执法人员查扣了作案面包车及车上的危险爆炸物品。
经调查,唐某某经常用面包车运输燃气,“以车代库”进行非法经营行为,以及从湖南购进烟花爆竹到星子镇清江村自己开的士多店非法销售,牟取利益差价。据唐某某供述,其长期使用以上面包车到湖南某镇燃气站进行充气并拉回到星子镇清江唐家村进行售卖,主要客户为餐饮单位及私人用户,“以车代库”非法经营。
唐某某未能提供燃气经营许可证,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其非法经营燃气及烟花爆竹的行为不仅扰乱市场秩序,还普遍存在非法储存燃气、使用过期瓶、报废瓶等情况,带来极大的公共安全隐患。
因唐某某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情况下经营燃气,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唐某某作出罚款并没收涉案燃气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近期,连州有序开展燃气执法,确保安全有序。市住建局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大队及各镇(乡)人民政府,针对连州市内瓶装燃气便民服务点、燃气经营储存点进行了严格排查,重点打击、取缔瓶装液化气无证经营及储存行为,及时消除隐患。督促燃气企业主动做好安全用气入户宣传和燃气隐患排查工作,提高燃气用户的安全用气意识,并对餐饮企业普及新安全法条文内容。
同时,落实常态化安全检查,严格贯彻落实《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梳理、整改。以此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连州燃气相关管理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协调联动,加大对燃气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燃气违法行为,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撰文】张晓欣
【通讯员】欧书林
【作者】 张晓欣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