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迁#
泉州2023年首征3幅地块预公告
分别为
2023-1号储备用地
2023-2号储备用地
2023-11号储备用地
详情如下
012023-1号储备用地
0 1
地块信息
1、地块位置:丰泽区北峰街道霞美社区
2、征地权属:社区集体所有土地
3、土地面积:2.0647公顷(30.9705亩)
0 2
公告原文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3-2号储备用地
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为实施泉州市丰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2023-1号储备用地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使用)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收(使用)土地面积:2.0647公顷。
2.征地范围:东至霞东路、西至支经一路、南至西华大街、北至支纬三路。具体详见勘测定界图。
3.涉及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北峰街道霞美社区(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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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2023-1号储备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属公共利益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10日组织北峰街道办事处进行拟征收土地前期工作,并由北峰街道办事处代表丰泽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对该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公告期限为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有异议的,应该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北峰街道办事处提出。
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征地单位为丰泽区人民政府,由北峰街道办事处代表区政府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特此公告。
附件:2023-1号储备用地勘测定界图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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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
征地范围
022023-2号储备用地
0 1
地块信息
1、地块位置:丰泽区北峰街道霞美社区
2、征地权属:社区集体所有土地
3、土地面积:2.8252公顷(42.378亩)
0 2
公告原文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3-2号储备用地
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为实施泉州市丰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2023-2号储备用地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使用)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收(使用)土地面积:2.8252公顷。
2.征地范围:东至黄龙北大道、西至支经二路、南至支纬四路、北至浦山街。具体详见勘测定界图。
3.涉及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北峰街道霞美社区(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2023-2号储备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属公共利益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10日组织北峰街道办事处进行拟征收土地前期工作,并由北峰街道办事处代表丰泽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对该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公告期限为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有异议的,应该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北峰街道办事处提出。
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征地单位为丰泽区人民政府,由北峰街道办事处代表区政府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特此公告。
附件:2023-2号储备用地勘测定界图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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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
征地范围
032023-11号储备用地
0 1
地块信息
1、地块位置:丰泽区北峰街道招联社区
2、征地权属:社区集体所有土地
3、土地面积:1.0152公顷(15.228亩)
0 2
公告原文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3-2号储备用地
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为实施泉州市丰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2023-11号储备用地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使用)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收(使用)土地面积:1.0152公顷
2.征地范围:东至耕地、西至丰州大道、南至梁安大街、北至丰州镇丰州村。具体详见勘测定界图。
3.涉及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北峰街道招联社区(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2023-11号储备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属公共利益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10日组织北峰街道办事处进行拟征收土地前期工作,并由北峰街道办事处代表丰泽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对该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公告期限为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有异议的,应该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北峰街道办事处提出。
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征地单位为丰泽区人民政府,由北峰街道办事处代表区政府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特此公告。
附件:2023-11号储备用地勘测定界图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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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
征地范围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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