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婚姻不是风花雪月,而是柴米酱醋茶,琐碎的生活日常会惹来争吵,也让夫妻俩变为亲人,或者是同床异梦,在现代作家钱钟书的作品《围城》中,主要人物的婚姻各有不幸,渐渐变成闹剧,留有名言:“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
而第三者则是插足已婚家庭的人,在学术定义上是通奸姘居的行为,在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首次在法规中明确规定了“第三者”的概念和“第三者介入”的概念,并且根据该意见第三条的规定,因第三者介入而导致离婚纠纷,首先要分清是非责任,对有过错的一方和第三者介入或喜新厌旧而离婚的,处理财物时应照顾无过错一方和子女利益。
在2020年5月,河南男子李某在江苏打工时遇到了18岁的阿欢,不久后就发展成了情侣关系,但李某在这个时候已经结婚生子,对于自己不忠的行为,李某不曾反省过,甚至不加掩饰。李某之妻顾某很快知晓,即使顾某的内心因李某的背叛受到了伤害,但顾某还是希望李某回归家庭,这事她可以当作没有发生过。
然而李某却觉得阿欢要比顾某好许多,而一旦婚姻中有了比较,合理的也会被视为不合理,不合理的反而会变成合理,但李某并没有与顾某离婚,而是以已婚的身份带着阿欢去到了广东,在东莞租了一套公寓作为两人的爱巢。
展开全文
但阿欢与李某其实是属于非法同居,在我国法律概念中,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并且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同年10月,顾某与婆婆千里迢迢从河南去到东莞,打算规劝李某好好过日子,与阿欢断了,10月16日,顾某抵达李某租住的地方,不过只看到了阿欢而没有看到李某。而对于这个插足她婚姻的第三者,顾某自然是没有好脸色,并且她曾好言相劝过,但对方没有听,顾某心生怒火,将阿欢臭骂了一顿,还报了警。
结果在当天晚上,阿欢便跳楼自杀了,事后,阿欢的家属将顾某告上了法庭,主张赔偿109万余元。在阿欢的家属看来,是顾某的辱骂严重刺激到了阿欢的精神,致使其跳楼身亡。
不过根据顾某的供述,阿欢确实是在知晓李某有妻儿的情况下与其非法同居,顾某曾多次劝说阿欢,认为出轨之事,不只是一个人的问题,李某也有错误,但阿欢不应该坚持做“小三”,并且跑到河南将李某带走,为了防止顾某再找到李某,阿欢还是用其堂哥的身份信息登基租房。
阿欢的堂哥则提供证言:“顾某曾对阿欢说:‘你跳下去啊,我自杀的时候都没有人看,你自杀的时候还有人知道。’”对此,顾某并没有承认,表示自己没有说过这样的话。
法院则认为阿欢的堂哥与她有利害关系,其证言不予认定。阿欢已满十八岁,属于成年人,对其跳楼轻生的轻生与后果理应有明确的认知,期间顾某也并没有和阿欢发生肢体冲突,故顾某无需向阿欢的父母提供赔偿。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则是指他人实施侵害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而引起的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生命权与健康权、身体权是并列的三种人格权。
但在该案中,顾某痛斥阿欢与她的丈夫李某非法同居的行为,也确实说出过过激的话,但没有与阿欢发生肢体冲突,顾某亦没有限制阿欢的身体自由,阿欢选择跳楼身亡,属于她的个人选择,顾某并不具有侵害阿欢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行为。
法院最终驳回了阿欢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此外还特别指出,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阿欢非法同居,系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行为,亦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予以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