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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11时30分许,上海黄浦分局接110报警称:瑞金医院内有人持刀伤人。瑞金医院工作人员处获悉,受伤人员中包括两位儿童,其中一个腹部伤情严重,另一个孩子耳朵被砍伤。截至发稿,受伤患者仍在救治中,均暂无生命危险。医护人员也受伤严重:一位儿科主任大腿被砍,目前皮外伤已缝好,手部受损伤,正在手术室救治。现场还有两名护士受伤,伤口正在缝合。凶手从二楼儿科逃到七楼门诊持刀劫持群众。
受伤人员包括两名儿童一人腹部受伤严重,一个儿童耳朵被砍伤,医院一位儿科主任大腿被砍。目前均无生命危险,警方开枪击中劫匪将其制服。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据悉事发医院并没有在门口安装安检设备。
事发医院
近年来医患关系紧张国内曾发生多起砍伤医生或者病人的案件,为此医院是否该安装安检设备引起广泛讨论。网友更是吵成一片。
一部分网友认为医院应当安装安检设备对进出人员进行无差别安检以防止此类恶性伤人事件。该砍人男子明显带着刀行凶,倘若有安检设备则可以将其拒之门外甚至提前报警预防此类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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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部分网友认为医患关系的矛盾根源不在与此,而是个别医生对病人不负责任,甚至索要红包,对病人态度恶劣引发,应当本着治标治本的处理方法,妥善解决医患关系,改善患者和医生不对等的地位,让双方平等对话,适当降低检查费用,公平公正就医,没有了怨气自然也没有人会伤人。而且加装安检设备势必要投入大量的成本和资金。而且要雇佣保安,安检人员,羊毛出在羊身上,这样势必又造成就医成本的上涨,给患者带来更大的医疗负担。没必要加装安检设备。
医院倒是可以设立医患沟通中心,让患者可以投诉个别不称职的医生,有了沟通的渠道自然能化解矛盾纠纷。
为此国内就有专家表示,今年3月1日发布施行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明确医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医师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已经从立法上严格保护医生的人身安全。必备的安保力量和应急配置是必要的,但从预防的角度每一个医院配备全套安检设备不现实,而且成本相当高昂。
笔者就在这里问了,倘若真的每个医院都配备了齐全的安检设备,那么如果还是发生恶性袭击医生事件又当如何?难道每个医生在行医时都要配备保镖不成,这个成本医院是无法承担的。虽然袭击医院以及医生事件时有发生,但是不能把每个患者都当作坏人来看待,毕竟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如果连医院都要戒备森严,那已经不单单是医患关系这么简单的事情了。势必是社会问题。
医患关系不对等,投诉无门是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医疗卫生机构良好的执业环境,有效防范和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完善安全保卫措施,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及时主动化解医疗纠纷,保障医师执业安全;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阻碍医师依法执业,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禁止通过侮辱、诽谤、威胁、殴打等方式,侵犯医师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
这个条款其实已经规定得很细致了,其中及时主动化解医疗纠纷就说得很好,患者和医生在发生不愉快纠纷时应当及时主动去化解,比如通过座谈会的方式让患者把不满的地方讲出来,看看其诉求到底是什么,哪里有什么误会误解解释清楚,相信大部分人都是通情达理的,医院也是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而不是一味地推诿扯皮,把小矛盾演变成大的纠纷。
当然不排除有小概率事件发生,比如极个别极端分子混入医院伤人,这就要求医院有一定的训练有素的安保力量来维持正常秩序。其实现在医院或大或小都有保安人员。而且进出都要查看健康码,这种人少之又少,根据统计医院伤人事件大部分都是因为医患关系引起的,有些是对整个医疗系统的不信任,怨恨都是在心中潜藏日积月累导致某次的爆发。
因此有时候小小的医患矛盾其实是社会冲突的一个缩影,社会整体环境良好安居乐业则医患关系也相对平和。
那么瑞金医院行凶者到底是什么原因作案目前还不得而知,只能等待官方通报。
那么大家觉得医院应不应该都加装安检设备,对所有人进行无差别的安检?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