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报道了一件奇事。佳木斯市一名女教师,请病假25年没上班,退休前发现编制消失,向教育局索赔90万作为补发工资,要求办理正常退休手续。说实话,教育人看到这个消息惊得目瞪口呆,这是谁给的底气?
请病假把编制请没有了的原因。
梳理媒体报道,女教师姚某的编制和工资是这样没有了的。
1983年7月,女老师姚某毕业后分配至第十二中学任教。1997年,她因病请假到北京治疗,而后因身体原因一直没有返岗。2000年,向阳区编制、人事、财政部门根据当年颁发的《佳木斯市市直财政统发工资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取消了姚某的工资,第十二中学2000年工资表中没有姚志荣的名字。2004年,该校和第二十中合并,二十中接收的人员档案和工资关系都没有姚某,据二十中了解,管理办法实施后,向阳区政府据此对她的编制和工资进行处理,并责成学校(原十二中)告知她把人事档案取走,疑似当年十二中没有通知到姚某本人。
姚老师的要求过分吗?
说老实话,教育人看到这个诉求,确实懵圈了,这是怎么一种脑回路?
不错,在1997年那个时间段前后,教师的工资比较低,有不少教师停薪留职去下海挣取高薪,这中间极少数人折腾出了大名堂,干脆就不回学校上课了,更多的人下海呛水后,发现教师下海挣钱不是那么容易,悄悄回来继续上课。这些人出去后,一直不敢和原学校断绝联系,留有后路,发现政策有变,马上溜回来上课,毕竟,在那个年代,人们还是很看重编制的,倒不是看中别的,看中的是教师退休后有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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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老师25年不返岗上课,临到退休起诉教育局索赔补发工资,还要求按照教师正常退休办理手续,这是什么思维?这是空手套白狼思维嘛,这个要求不是过分,而是太过分了!感情在姚老师的思维里,25年一天也不上课,挂个名就可以得工资,哪有那样的好事?
当年她的同事在学校起早贪黑地辛辛苦苦25年,自己在该校25年一天课也没有上,临到退休要求一样的退休待遇,还要求补发90万,这让她当年的同事怎么想?这让其他行业从业人员怎么想?公平正义何在?按照取酬的分配原则在哪里?看来,姚老师是真病了,就像有的网友说的,退休了想起来自己是老师了,看来这25年得的是失忆症,得的是厚脸皮病!
教育人结语
姚老师请病假25年1天课未上,临了要求补发工资和教师正常退休待遇,说实话,这个事件让人感到非常惊讶和不解。虽然姚老师可能有自己的理由和想法,但是长期不履行职责,还要求得到薪资和退休待遇,显然是不符合常理和规定的,真不知道是谁给的底气,期待法庭给予公正的裁决。
这件事,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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