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大爷今年70多岁了,如果不是因为腿痛住院,也不会医生割了睾丸,腿痛和睾丸有什么关联呢,难道医生又割错了?
事情是这样的,郭大爷腿痛而住院,住院期间感觉医院医生护士都很好,于是告诉主治医师
说自己腿痛外,还有尿频,一个晚上要起来7到8次,医生要郭大爷去泌尿科检查下,于是听了医生的话,去泌尿科检查下找原因,各项检查完后,郭大爷一听检查结果,是不规律腺病,一听说病,郭大爷吓得不轻,郭大爷想,这得病症可是大病了,但医生说没什么大问题动手术就好了,听医生说的那么轻松,郭大爷也认为医生说的方法好,就同意了,可大爷就是大爷事情想得简单了些,但是医院给他弄得复杂了,一个前列腺手术,医生居然把大爷的两颗睾丸给割了,这手术前医生也没告诉郭大爷会切除睾丸啊,这某些功能方面不是受影响吗?何况现在的女子还比自己小20多岁,这以后怎么过性生活啊?
怒气冲冲的郭大爷找到院方给说法,但是,院方的答复让郭大爷大吃一惊,说做手术郭大爷是知道的,何况郭大爷的儿子也签字了,自己动手术,不是风险特别大的,自己也可以签字,为什么要让儿子签字,何况这前列腺病的毛病,不至于割睾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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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医生说手术后就不需要多久就停药,但是事实是,终身服药,虽然有医保和退休工资,但是自己还得出百分之10,一月三万的费用,面对钱像哗哗的流水一样,郭大爷真是心疼啊,而且还要住院一月就三天回家,不住院医保又不报销,所以,郭大爷只能把医院当家了,生活质量明显下降了,郭大爷认为是医院的责任
于是,就找当地的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解决,委员会也认为是医院做得不对,也查证了咨询了别的医生,是不需要割睾丸的。
另外卫生部规定,病人只是在无能为力的情况下,才不能签字而医院擅自做主找郭大爷儿子代签,所以医院是主要责任,和未告知病患的责任,委会会律师也和专家意见一致,律师也计算了郭大爷的赔偿金额,承担百分之50的责任,精神费用和别的费用,一共是七万二千元,平均算下来一颗36000元,事情总算在调解委员会的帮忙下解决了
不然,自己去打官司请律师那这点钱还不够费用呢!
我们也祝愿郭大爷早日康复吧!
七旬老人去医院做腿部手术,手术后发现两宝贝么有了,老人看到小20岁女子,着急的直掉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