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嫌疑人林森浩面临着一审宣判。
在听取审判结果时,他双手握拳,嘴巴微张,没有人知道他此时在想什么。
终于在死一般的沉寂过后,法庭宣判:“判处犯罪嫌疑人林森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样的审判结果似乎出乎林森浩的预料,此前冷漠的双眼此时竟然嵌着泪水。
林森浩之所以会被判处死刑,是因为他向室友投毒,最终致其死亡。
而两人昔日皆是复旦大学的研究生,是什么样的仇恨,让这位未来可期的高材生铤而走险,宁愿断送自己的前程也要置对方于死地?
而随后177名师生的联名求情信,是否会让二审判决有所不同?
自信又自卑的寒门才子
1986年10月,林森浩出生在广东汕头的一个普通工人家庭,他并不是家里的第一个孩子,却是家中的第一个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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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姐姐和随后出生的三个弟妹,让林森浩的父母不堪重负,生活过得捉襟见肘。
这使得家里的几个孩子相比于同龄人,都没有办法获得更好的物质条件。
林森浩小的时候甚至还要穿姐姐穿过的女装,这让他经常遭到同学们的嘲笑。
鞋子小了,他恳求父母给他买一双新的,而得到的回答则是:“家里哪有闲钱,先凑合穿吧”。
只有林森浩知道,他的鞋底早已磨破了一个洞,每到下雨天袜子都会被渗进来的雨水浸湿。
这样的家庭环境在林森浩幼小的心灵里埋下了自卑的种子,他的敏感和多疑让他变得十分脆弱。
同学们的一句玩笑话,都会令他非常难受,甚至认为对方的话如同恶语相向。
据林森浩的高中同学回忆,有一次林森浩换了新的手表,同学看到是当下的流行品牌,于是提出想要看一看。
林森浩却遮遮掩掩,不想给对方看,同学便随口一说:“不敢拿出来,是不是假的”。
而这样一句玩笑话却狠狠地刺伤了林森浩的内心,也恰巧道出了事实,从那之后,他再也没有戴过那块手表。
林森浩虽然性格敏感内向,但他的成绩从小到大都十分优异,他废寝忘食、夙兴夜寐的学习,目的皆是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今后改变家庭的命运。
他虽然家境清寒,但从来不愿意接受别人的帮助,他认为只有自己争取到的才不是施舍。
经过林森浩的不懈努力,高考时他凭借680分的成绩,考入了很多人梦寐以求的高等学府——中山大学。
彼时的他身边围绕的都是鲜花和掌声,他成为了莘莘学子中的佼佼者,也是高中母校引以为豪的优秀毕业生。
当他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人性中的自卑和敏感被暂时压制,取而代之的是自信和即将踏入精英行列的踌躇满志。
步入大学之后,人才济济的环境让林森浩迅速感受到了压迫感,他不敢懈怠,只有不停地努力才能缩短与竞争者之间,家庭背景带来的距离。
别人在学习时他也在学习,别人在休息时他却要勤工俭学,林森浩始终在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做着打算。
终于坚持不懈的努力得到了命运的回响,2010年他再次在人才济济的中山大学中脱颖而出。
随后被保送到复旦大学医学院就读研究生,学习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就此开启了他人生新的航线。
在读研时期,他也收获了人生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的爱情,但随后这段短暂的情感,却因女孩提出分手而无疾而终。
那时的林森浩空闲时会观看综艺节目《非诚勿扰》,了解到节目中某些女嘉宾的种种拜金行为的林森浩,把自己失败的情感经历归咎于对方嫌弃自己没有钱。
慢慢的他内心深处被埋藏许久的自卑和敏感再次破土而出,而复旦大学中不乏家境殷实的学子,种种因素让他内心中罪恶的种子在阴暗中慢慢滋长。
任何一次“攻击”和“亵渎”都是对这颗种子的肆意浇灌,而最后导致它爆发性生长的人,彼时也走进了林森浩的生活。
同为寒门,为何没有惺惺相惜
2011年,林森浩迎来了他的两位新室友,那便是同样在攻读研究生的黄洋和葛某。
葛某是上海本地人,家境优渥的他与林森浩似乎是两个世界的人,他没有养育弟弟、妹妹的负担,甚至不经常住在研究生宿舍,两人自然没有什么交集。
而黄洋的经历却与林森浩极为相似,黄洋于1985年出生在四川自贡市荣县,早在林森浩一年参加高考,拿到了600分的优异成绩。
但黄洋却并不满足于考入一个普通的一本大学,于是他决定复读,事实证明他这一年的努力没有白费。
第二年他以690分的成绩挤入顶尖人才的行列,考入复旦大学公共医学院,并在2010年获得了保研资格。
黄洋
黄洋也成长在一个普通家庭中,他的父母是工人,但与林森浩不同的是,他是家中独子,经济压力自然要小一点。
黄洋的父母对儿子寄予厚望,从小便对其呵护有加,虽为寒门始终想把能力范围内最好的一切给予儿子,这也是为何黄洋可以毫无后顾之忧的选择了复读。
黄洋和林森浩同为寒门子弟,性格却大相径庭,林森浩性格内敛,不苟言笑,只有在同学们探讨学术问题时才会侃侃而谈。
林森浩
而黄洋性格却极为外向,他喜欢看美剧、动漫,经常与关系好的同学勾肩搭背,嬉戏打闹,从小到大都没有学霸的架子。
教过黄洋的老师都一致评价他极为聪明,并不需要很刻苦的学习便能拿到高分。
截然不同的性格让林森浩和黄洋始终无法成为朋友,黄洋觉得对方古板,难以沟通,而林森浩觉得黄洋轻浮,没有研究学术该有的沉稳。
不属于同一类人,二人自始至终都没有爆发过任何冲突,那为何林森浩会对黄洋起了杀心呢?
黄洋
原来黄洋性格外向,喜欢开玩笑,而这些在普通人眼里正常的玩笑却经常刺痛林森浩敏感的神经。
比如有一次寝室的三人在结算电费,葛某在寝室安放了一个小冰箱,黄洋指出冰箱比较费电,葛某应该每月多支付三十元的电费。
葛某家境优渥,根本不在乎这一点钱,于是连连答应。
林森浩也顺势提出寝室内的饮水机自己很少喝,不应该均摊费用。
黄洋则半开玩笑地说:“不至于吧,水都喝不起了”,就这样一句玩笑话却让黄洋觉得十分难堪,他觉得林森浩这么说就是让自己下不来台。
但实际上林森浩也经常开自己的玩笑,比如:“我这个月没钱了,月底要吃咸菜了等等,”黄洋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玩笑话会让林森浩怀恨在心。
而由于黄洋的思维敏捷、口才出众,他经常怼得林森浩哑口无言,这让林森浩越来越视其为眼中钉,发誓要伺机整一整对方。
黄洋
铸成大错,一颗新星的陨落
2013年林森浩和黄洋已经在同一寝室相处了两年多的时间了,这期间黄洋并没有察觉出任何不妥,更不知道林森浩早已对自己恨之入骨。
这一年三月底,正值愚人节将至,黄洋在和同学们闲聊中提到:“马上到愚人节了,得找个人愚弄一下”。
而一旁的林森浩并没有加入这个话题,随后黄洋拍了一下林森浩的肩膀说道:“你小心一点啊,说不定整的就是你”。
而就是这样一句话,彻底激怒了林森浩,他表面风轻云淡,内心早已风起云涌,他下定决心这次愚人节一定要给黄洋一点颜色看看。
2013年3月31日,林森浩如往日一样走出了学校的实验室,而与之前不同的是他手中拿着一个黄色的袋子,而里面则放着50ml的N-二甲基亚硝胺。
这是一种有毒的化合物,液体呈黄色油状,林森浩之所以把它带回宿舍,目的就是要给黄洋一个难忘的愚人节。
当晚林森浩趁黄洋还没有回到宿舍之前,便把N-二甲基亚硝胺倒入了寝室的饮水机中。
睡前他沾沾自喜于自己的计划,一次一次的想象第二天黄洋喝水后的表情。
第二天一早,正如林森浩想象一般,起床后黄洋便接了一杯水,刚喝一口便察觉了水中有异味儿。
没有多想的他以为水是太久没换已经变质了,于是倒掉了桶中剩余的水,并清洗了饮水机。
当天下午黄洋便感到了不适,出现了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就医后医生初步诊断为肠胃炎,并予以了输液治疗。
而彼时的黄洋并没有在意,一向身体健康的他以为只是吃错了东西而导致的食物中毒,当天回到学校后还和同学轻描淡写地提及了此事。
而让黄洋没想到的是,在接下来的十几天中,他的病情会迅速恶化,
4月1日当晚,黄洋因腹痛难忍而彻夜难眠,第二天一早他便看了急诊,化验报告显示他的肝功能出现了损伤,需要留院治疗。
而接下来的几天,因为没有找到准确的诱因,没有得到及时治疗,4月7日黄洋开始鼻孔出血,所有的输液和药物都无法为他提供帮助。
4月8日黄洋陷入了昏迷。彼时复旦大学已经得知在校学生生病住院,且情况逐步恶化的消息。
于是邀请了上海知名专家对黄洋进行治疗,但仍旧无法找到病因,抢救陷入了僵局。
也就此时校方和黄洋的父母皆觉得事有蹊跷,一个活蹦乱跳的学生,怎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病入膏肓,于是选择了报警。
4月9日警方介入了调查,随后在宿舍的饮水机内找到了有毒化合物的残留,因此终于确定黄洋是N-二甲基亚硝胺中毒。
但这一调查结果来得还是太晚了,4月12日医院发出了病危通知书,随后黄洋凭借着他顽强的意志力坚持了4天,但不幸的事还是发生了。
4月16日,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宣布,没能挽救回黄洋的生命。就此一颗医学界冉冉升起的新星陨落了,那一年黄洋只有28岁。
判处死刑,百人求情
黄洋的离世让身边的人无不扼腕叹息,他的父母因晚年失独而悲痛欲绝。
让他们没想到的是,他们引以为豪的儿子,竟然会在此时撒手人寰,痛心的同时他们更想弄明白是谁对儿子下的毒手。
随着警方的调查和取证,嫌疑人被锁定,林森浩迅速落网。
让大家没想到的是,这个表面看起来文质彬彬,说话轻声细语的学霸,居然是投毒案的始作俑者。
于是纷纷猜测是不是警方搞错了,但在监控证据之下,林森浩不得不服法。
归案后他对自己的作案过程予以了详细的交代,并表示自己的目的并不是杀掉黄洋,只是想整一整他。
想着对方只是喝了一小口,并不会对身体造成很大的伤害,也许只是难受一会。
在随后的一审过程中,林森浩的律师也一再强调林森浩只是误杀,并不是有意杀害死者,目的只是捉弄对方,并没有想到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
但经过后期的取证,法院认为作为医学院的学生,林森浩对于N-二甲基亚硝胺这种有毒的化合物似乎再熟悉不过了。
他的多篇学术论文中,都对这种化合物予以了描述,他自己甚至还提到:“根据造模剂量,1000g的白鼠注入50mg的原液,即可导致肝部纤维化”。
这种化合物1ml的质量约等于1g,对于一个65公斤的人来说,3ml左右的N-二甲基亚硝胺就足以致其死亡,而林森浩当时带回宿舍的剂量有足足50ml。
因此法院驳回了林森浩律师所说的误杀论定,最终判断其为蓄意谋杀,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林森浩当庭表示上诉。
一审判决结束后,复旦大学177名师生联合写了一封求情信,目的皆是希望在二审判决时,法院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信中的大致内容为:“请求法庭不要判处林森浩同学死刑,如果林本人得以生存,应以一切办法为受害人父母尽孝赎罪”。
除了上述内容,信中还罗列了林森浩在校期间的好人好事。
如他为汶川地震捐款数目为最多的同学之一、为农民工无偿提供服务、工作期间不收取病人红包等等。
目的皆是叙述林森浩并不是一个穷凶极恶的人,但这封求情信仍然没能改变案件最终的判决结果。
原因是在黄洋入院之后,林森浩有数次可以说出真相的机会,且时间足够拯救黄洋的生命,但他都没有付诸行动,最终导致一错再错。
在大家看来,林森浩不死便不足以还被害人一个公道,更不足以平民愤。
于是在接下来的二审判决中法院依旧维持原判,就此林森浩用自己的生命结束了这场人间悲剧。
林森浩的笔记中曾经写过一段自我评价。
“有时候我斗志昂扬,走路像风,谈吐滔滔不绝,喜形于色;有时候我忧己及人,满腹愁肠,尽享多愁善感,宛如闺女,而有的时候我莫名其妙乐哼小曲,行路无视他人,乐在其中,我是一个怪人,有着一颗自强不息进取心的怪人。”
他的笔记也恰巧道出了他行为的矛盾和人格的两面性,在家人看来,他细致体贴,慷慨给予,对于老师、同学来说他才华横溢、孜孜不倦。
但对于被害者家属而言,他罪大恶极,死有余辜。
而对于我而言,并没有罪人遭到严惩的大快人心,有的只是对两个年轻生命相继逝去的痛心疾首。
以暴制暴并不是人性走向光明的途径,追根溯源找到犯罪的诱因加以遏制和规避才是,杀人的不是致命的毒物,而是那颗扭曲的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