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事情发生在3月10日,11岁被“侵犯”女孩小丽(化名)原本放学该回家的她一直到晚上9点钟还没有回家,于是她的妈妈就发了微信联系她,问她几点回家,让她打个视频。
直到晚上11点小丽才回复她都妈妈表示手里快没电了,打不了视频。以后她的妈妈说太晚了,赶紧回家别在外面过夜。小丽表示一会就回家了。之后就再没了消息。
一直到3月13日小丽才给妈妈打来微信电话,表示自己想染头发,以后不想上学了。但小丽并没有告诉妈妈这两天去了哪里,和谁在一起。也不愿意透露自己现在在什么地方。
最后还是通过女儿染头发需要付款发来的二维码才找到了女儿。在小丽染发期间妈妈问她了这两天去了哪里,为什么不回家,又是和什么人在一起。可小丽什么也没有和妈妈说,只是表示自己不想回家。
妈妈后来又问了很久,最终小丽精神难以接受才告诉妈妈她被“殴打和侵犯”了。有两个男孩把她锁在房里殴打还“轮流侵犯”了她,并录下视频“威胁”她说不准跟父母说,如果说的话就把视频传播出去。
小丽的妈妈也是当天就带着小丽去派出所报了案。两名嫌疑人也被抓获。1个14岁1个13岁,最后14岁的被刑事拘留,13岁的被释放了。
小丽妈妈表示不能接受,小丽就是被这个13岁的男孩骗过去的,按理说“他才是主犯,结果他被释放了”。
事情最后这个结果,我觉得这位网友说的很对,对于迫害他人的未成年不应该受到保护。
小小年纪就如此伤天害理,长大了还得了。“未成年保护法”保护了他,那受到伤害的小丽也是未成年,谁来保护?
建议这种情况犯罪“延迟审判”,不能一放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