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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 缓刑 辽宁 重庆 司机

重庆公交坠江后,辽宁连判三起拉拽公交司机案皆缓刑,这是想干啥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3-04-26 02:22:03 浏览1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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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交坠江视频公布后,极大刺激了人们对于公共交通安全的关注,这两天一些前两年类似事件的视频、事件不断被翻出来。

有被怒赞的——

报警后高速交警将被揍得鼻青脸肿的中年男子带走处理,怎么处理的不知道,估计教育一下就放了。

在当时事后的聊天中,“飞踹哥”表示当时自己坐在车最后,看没人动手,“我就跑过来踢了那个傻逼人”。打了人,这哥们儿还担心,表示“请大家不要举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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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被重奖的——

车的左边是密集的车流,右边桥下就是滚滚长江,女司机拼命控制住方向,紧急刹车。

危急时刻,坐在车厢后部座位上的男乘客吴烨猛冲上前,死死抱住正在拼命抢夺方向盘的那位中年妇女并将其拖离驾驶室,和其他乘客一起将该妇女围在座位上。

而就是昨天,在重庆公交坠江惨剧发生之后,武汉企业家刘国梁又专程为英勇冲上前的吴烨颁发了10万元重奖。

有被不疼不痒判缓刑的——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近日以“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接连宣判了3起拉拽公交司机案:

这三件都是一年多前的旧事了,这两天集中判,很显然是受了重庆公交坠江事件的影响,然而这个关键的当口,这么草率而不痛不痒的来了三个“缓刑”,实在是开了个太大的坏头!

相关法律规定,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即便其未造成严重后果,也可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三起案件都造成了公交失控,有的撞向护栏,有的撞向路边停放的车辆,有的车内乘客摔倒受伤,这样的后果还不算严重,什么样的算?非得重庆公交那样吗?

这是香港的车贴——“滋扰车长乃刑事行为”,别说拉拽造成严重后果了,“滋扰”都是“刑事行为”。

这是美国的——2013年头4个月,美国波士顿共发生28起攻击公交司机事件。为此发起了“不许触摸司机”行动,提醒乘客这是违法行为,将被起诉。

类似这种殴打正在驾驶中的公交司乘人员、抢夺方向盘的事,我们已经听到看到太多次了,只要没出事,最终的结果,很多是在其他乘客的劝说下,到下一站后,乘客骂骂咧咧下车。

即便是相关部门介入的,后续处理大多是批评教育一下,顶多是拘留几天,而很少听到有被判刑的。

重庆公交坠江才真正刺痛了人们的神经,无论出于任何原因,无论最终有没有出事,袭击正在驾驶中的公交驾驶员都属于严重的危害公共安全,这种行为是重罪。

对于这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事件,和稀泥的处理方法,早晚有一天会出大事。可以说,重庆公交坠江惨剧,正是在类似这三起案件一样,无法无天无规矩,而又无相应的处罚,才最终累积出来的。

至于辽宁的判决,你都搁了一年多也没处理,既然这回想蹭这个热度,就该清楚你的判决的重要性,还是这么不痛不痒的和稀泥,对类似事件,你这不是警示,是纵容!

请问:“缓刑”的依据在哪里?

现在各个城市都忙着给驾驶室装防护玻璃,这是硬件,同时,为了每一个乘客,请跟卫兵一样明确——

正开着公交车的贺驶员神圣不可侵犯!抢夺方向盘属重罪!

同样,正开着公交车的驾驶员的危险驾驶行为,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