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
奥一新闻记者报道了
“乐有家中介单独出租学位”一事
深圳一中介被指引导租学位,公司:已对当事人做开除处理
深圳市民李先生向奥一新闻记者反映,因小孩就近入学问题委托乐有家房产中介帮忙找一个业主同意使用学位的房子,但相关中介却引导其单独租赁一套未锁定学位的房子,将其需求拆分为实际居住与申请学位的两处房子,并欲收取两份中介费。深圳市乐有家房产交易有限公司向奥一新闻记者表示,事发后乐有家已立即对当事人做开除处理,且逐级落实管理人员责任。
奥一新闻上述报道发布后引发热议,4月24日,网传由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的《关于立即开展涉学位房源专项自查的紧急通知》引发关注。据这份紧急通知,福田区住建局要求各中介租赁企业立即对平台房源及旗下门店房源开展专项自查,严禁出现涉学位出租等违规宣传和擦边引流。
该通知显示,近日,有媒体关注报道称记者暗访了福田区小学附近的房产中介公司,询问能否租赁学位。其中存在中介工作人员表示学位房一般可分开出租的情况。相关报道对福田区学校学位配比及中介租赁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福田区住建局已在开展专项调查,并将对查实的中介平台及个人从严处理、顶格处罚并全行业通报。
“福田区住建局已联合区教育局、各辖区街道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从严从重处罚,取消相关门店及平台的网上签约资格并计入诚信管理,对不良行为企业进行行业准入限制,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落实。”
通知还指出,《深圳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问答》第十七条、《福田区2022年公办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指南》第二条均明确学位报名原则上以实际居住地址(须居住满1年)申请学位。《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21号)第四十一条明确,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以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行为;《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明确针对相关行为由行业管理部门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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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该通知的真实性,奥一新闻记者发函至福田区住建局进行了解,截至发稿前还未收到回复。房产中介乐有家公司和贝壳公司相关人员向奥一新闻记者表示已经收到上述通知。
奥一新闻记者了解到,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在2020年发布关于修订并实施应用《二手房交易重要事项告知书》的通知,其中指出,对《二手房交易重要事项告知书》进行修订,新增“不得随意承诺学位”条款,并要求全行业实施应用。其中《二手房交易买方重要事项告知书》显示,被委托方不可以向交易双方宣传、承诺房产附带的学位、积分类型等事宜,相关信息应以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来源: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官网
对于学位出租现象,国家高端智库研究员宋丁表示,学位出租现象需要引起高度关注。深圳的政策趋向是保障性住房占比扩大,站在租售同权的角度,保障性住房和租赁住房的居住者也能享有上学的便利。此外,深圳正在淡化学区的概念,具体通过大学区制和教育集团化等手段来淡化,但在客观上,靠近住房片区的学校接收的学生还是以附近住房的住户为主,其中包括附近的保障性住房和租赁住房。而房产中介为获取更多的收益,出现了单独出租学位的操作,有可能导致按照正常程序符合学位取得要求的保障性住房和租赁住房的实际居住者未能获得学位。学位出租乱象如果继续蔓延,将对保障性住房带来负面影响。
采写:奥一新闻记者 詹越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