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里的情人到底是什么?是男人的消遣之物,是打发无聊时间的玩偶,还是真爱的人,谁也不知道。情人似一粒干枯的种子,突如其来的一场大雨,让她焕发了生机,迅速的长高,也很快的脱离正常的生长周期,成了恣意妄为的妖怪,被困住的人很难脱身,直到东窗事发。露水情缘就是一个干柴的女人苦盼寻觅,一个烈火般的男人寻找猎物。当两个人对视的那可就能把欲望之火点染,甚至是熊熊大火。
女儿三岁的时候,陈小姐越来越觉得不对劲儿,丈夫越来越忙,好多次都喝得醉醺醺的回家。竟然发现和一些女孩的特别露骨的聊天,其中还有一个肯定发生关系的。心里一直愤愤不平,在一个朋友的怂恿下,去酒吧买醉,和一个男性发生了关系,可是那男性却对陈小姐有兴趣,一直紧追不舍,威胁陈小姐拿钱买断关系。纸包不住火,丈夫最终还是知道了,一个月不再回家,陈小姐说真的不想拆散这个家庭,她也不知道怎么办。报复丈夫,最后痛苦的还是她自己,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找错了情人呢?被鲜花遮住了双眼,被魔鬼的音乐阻断了视听,被带进了漆黑的夜,也被情人脱下了水,婚姻容易被情人弄撒,自己被情人折腾的身心疲惫。艳遇之所以迷人,是因为瞬间人的感官被放大,身体释放出更多的多巴胺和荷尔蒙。而艳遇往往短暂。当一切消散,你会失落?还是满心欢喜地留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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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不可能代替婚姻中的伴侣,自己要先搞清楚。对情人真的有情,爱的深,怎么不结婚呢,怎么不让情人为你分担生活的烦恼,自己心里的委屈呢。和情人只能玩乐,不能交心,情人就是那夜空里的星星,你认为那个最亮的星,其实只是你的错觉。哪怕你妻离子散,换来的往往只是一句“我们只是露水情缘,你情我愿的事情,你怨不得我,我对你不负责。”
相处时间长了,彼此对对方的身体不再留恋,不再贪恋时,两人之间就会很疏远,甚至会因为一些利益而大打出手,反目成仇。什么山盟海誓,什么错的时间遇上对的人,都是自欺欺人,都是为了片刻的欢愉而违背内心撒的谎言,就是为了身体上的饥渴。露水情缘确实是你情我愿的事情,可是在婚姻里有出现了露水情缘就是背叛了婚姻;我们更应该忠于爱情,忠于婚姻。
徐志摩说: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露水情缘不如长久相处的恋情,因为稳定的感情更值得我用心去对待。艳遇不过是人纵情燃烧欲望的借口。人一旦脱离熟悉的环境去到陌生城市中,更容易地释放真实的自己。但是那些都是欲望释放的借口,但那放大式的情欲与爱,最后成为了别人人生或我们人生中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在异时异地,人与人之间短暂的情愫,打破了原有的世俗格局。有人享受纯粹而不用负责的艳遇,有人动情之后,伤痕累累。酒徒之所以快乐,是因为一醉方休产生的幻觉。而艳遇之所以迷人,是因为纵情释放自我之后的余震。露水情缘,你若当真,终毁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