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一女子组织大家跳广场舞,一男子在跳舞时突发意外突然倒地,经送医抢救无效去世,经诊断男子为心源性猝死。家属表示组织者在发现男子倒地后不仅没有第一时间拨打120电话,反而为撇清责任,第一时间脱掉男子身上的舞龙服。
随后男子家属要求组织者进行赔偿,遭拒后一纸诉状将组织者告上了法庭,要求组织者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60余万元。但是最终,法院驳回了男子家属的诉讼请求。
点评:我认为法院判的合乎情理,毕竟这是一场自愿活动,从报道看组织者并没有收费,所以因为 意外去世的,逝者应当自负责任。怎么现在的人只要出事了,总想找个人来起诉一下索要钱财呢?这会不会是社会风气所造成的,毕竟现在扶一下摔倒的老人会被讹诈,大家一起喝个酒有人喝死的也要赔钱,诸如此类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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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认为这死者的家属就不应该叫别人赔錢,如果是别人造成的没得说,但是如果是自身的原因去世根本就和别人无关,其实很多跳广场舞的组织者本身就是公益性质,冲着组合志同道合的兴趣者的目标去的,并没有收费,完全想不到有起诉的缘由。因此我觉得法院判的合情合理合法!为弘扬和谐友好社会氛围,家属滥诉还应该受到公开批评教育。
感觉现在很多人家要是死了人,不管啥原因,首先想的就是狠狠讹诈一把。自己有没有病自己不知道吗?人家又没有强制你去参加活动,现在的人乱碰瓷,不沾边讹诈几百块,沾边要你倾家荡产。这件事也算是给那些热心的组织者提个醒,以后没事别乱组织活动,给自己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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