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给予青年人才“第一桶金”支持
海口日报4月2日讯(记者陈歆卓)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着力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创业能力强、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优秀青年人才队伍,日前,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海南省“南海新星”项目实施办法》,对从事应用基础研究、工程技术研发、科研成果转化与创业等方面的优秀青年人才,给予“第一桶金”支持。
“南海新星”项目分科技创新人才、产业创新创业人才、教育人才、医疗卫生人才、哲学社科人才、金融财税人才、技能人才等7个平台项目,每年选拔200名左右优秀青年人才进行培养支持,培养周期为3年。青年人才(3人及以上)组建团队的也可联合申报。
平台项目入选人员由省财政给予培养资助经费
1、科技创新人才平台项目资助30万元;
2、产业创新创业人才、教育人才、医疗卫生人才、技能人才平台项目资助20万元;
3、哲学社科人才、金融财税人才平台项目资助10万元;
4、以团队形式入选的,在经费上给予1.5倍支持。
申报资格条件
●项目申报人不受国籍限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所在用人单位为在海南省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中央驻琼机构、国家实验室和全国重点实验室及分支机构等,申报人须全职在依托单位工作;
●海南省在站博士后可依托所在站进行申报,项目培养周期内须在海南省工作。申报项目应属于海南省四大主导产业(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三大未来产业(南繁产业、深海产业、航天产业)或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重点领域、重点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