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艺术品作为文化遗产重要的组成部分,无不彰显中华文化的魅力。然而,当前我国传统文化产品数字化发展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未建立完整的传统文化产品数据库;部分核心技术受制于人,文化数字化进展缓慢;传统文化产品经过数字化后,缺乏相应完善的数字版权保护机制;传统文化数字化人才相对匮乏。为此,我提出以下建议。
加快国家艺术品数字库建设,推进文化数字化资源整合。由国家文旅部门牵头,会同大数据部门及行业头部企业,在全面统筹协调各方利益权属的前提下,采取措施鼓励扶持各地公立与民间博物馆、艺术馆将馆藏珍品进行归类整理,用数字化手段进行转化、归档,建立国家艺术品数字档案库和共享平台,打通文化数字资源整合渠道。
加快传统文化艺术品的数字化改造。通过区块链、5G、AI等技术手段,注重数字化技术在文化产业的活化利用,对文化资源进行再创造,打造沉浸式文化体验。适当放宽数字文化创意内容的监管力度,以审慎包容的态度支持文化创意活动,建立容错机制和政策支持体系。
加快盘活文化艺术品价值。由文旅部门、鉴定机构、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牵头,制定相应数字文化艺术品交易的政策和法规,促进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文物艺术品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吸引更多国内国际资金参与数字资产交易。
提升民众艺术审美品位。引导博物馆、艺术馆、图书馆等公益组织、社会团体为文化数字化提供公共文化资源。引导科研机构提供技术支撑及人才保障,支持鼓励数字文化企业发展,活化更多经典藏品。
加大传统文化艺术品年轻化、时尚化、潮流化的传播力度。推动应用VR虚拟现实、3D数字化渲染等方式,赋予传统艺术品更年轻化的呈现形式,推动传统艺术品融入潮流传播中,焕发其新时代的活力。
加快提升传统文化数字化产品国际竞争力。发挥我国传统文化产业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作用,制定数字文化企业“一带一路”发展专项规划。充分利用现代先进信息技术和传播手段,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和价值,打造与国际接轨的时代文化产品和服务。建立国际性数字文化企业发展平台,提升我国数字文化企业的传播能力。
(内容根据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删减,标题为编者所加)
采写:张莹莹、张影、王彬、黄国勇、于帆、王伟杰
统筹:党云峰、张妮
责编:李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