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3月5日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始终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内在统一来把握发展、衡量发展、推动发展。绿色发展理念,是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列为中国式现代化的5个方面的中国特色之一,就“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了战略部署,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洞察人类文明发展大势、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作出的重大历史判断和战略布局。我们要站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扎实推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谋划经济社会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坚实基础。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意义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在继承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的基础上,吸收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超越了西方国家现代化进程中毫无节制地攫取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模式。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其他发展中国家实现生态保护、绿色优先的现代化提供了示范,也为人类社会处理现代化历程中人与自然的关系提供了新的选择。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人类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从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看,人类依赖自然界而生存发展。不管人类能力有多强大,也无法独立于自然界而实现发展。中华民族自古倡导“天人合一”,古代先贤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顺天时,量地利,则用力少而成功多”等诸多智慧,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了思想启迪。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这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大理论创新。
工业文明的优势是规模化生产使商品迅速丰富,缺陷是对全球资源消耗和污染转移。要解决这些生态危机必须从人类自身出发,以自觉的生态意识反省工业文明,以尊重自然的心态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彰显的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彻底改变了工业文明人与自然的对立关系,化解了西方现代化进程中环境与发展二元对立的矛盾。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创造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进而成为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的重要路径。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要求
绿色发展理念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键。我们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始终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也只有如此,才能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协调各方关系、凝聚各方力量,化解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上的各类矛盾和难题。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战略定力,从思想、法律、体制、组织、作风上全面发力,将各项措施落实到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领域各环节。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待越来越高。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民心工程和民生工程,集中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啃“硬骨头”、消“老大难”,持续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努力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奋力书写人民至上的生态环境答卷。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良好的生态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积极探索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实现路径,加快建立健全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生态经济体系,因地制宜壮大“美丽经济”。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让保护生态环境的行为“有利可图”,特别是将西部地区的自然资源优势、生态环境优势有效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区域协调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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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推进系统治理、协同治理。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有机链条。必须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同时,人与自然共同组成了一个高度复杂的复合生态系统。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统筹考虑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规律,以及环境治理问题的复杂性,强化综合治理、协同治理。
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驾护航。“令在必信,法在必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强化生态环境的全方位保护,建立健全事前预防、过程监督、事后追责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建立差异化的绿色发展评价考核制度,发挥引导、激励、约束的作用。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解决中国式现代化中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点任务
统筹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坚定不移地走绿色发展之路,以高标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努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坚定不移地走绿色发展之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针对产业、能源、交通等结构性矛盾,以生态环境保护倒逼结构调整与优化,实现产业生态化、能源绿色化、交通低碳化。强化生态保护与资源节约意识,树立绿色消费理念,推动绿色旅游、有机农业、绿色建筑等绿色产业和绿色产品的发展。建立有效激励机制,提升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使绿色生活成为新风尚。加大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建立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加快创新成果转化。
以高标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十四五”时期,污染防治和生态治理触及的矛盾问题层次更深、领域更广、要求也更高。坚持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和措施精准,以高标准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针对快速工业化和城镇化导致的环境问题,坚持系统观念,强化重要区域跨介质、多行业、全过程的污染治理。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开展协同创新、综合治理。瞄准关键核心技术,特别是“卡脖子”技术开展攻关,提出新理论、开辟新领域、探索新路径,在生态环境重大领域和关键问题上不断实现新突破。
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既有利于满足当前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又有利于社会长远的可持续发展。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的整体改善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的全面增强。健全生态保护与修复制度,加强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的生态环境成效评估。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给子孙后代留下珍贵的自然资产。
努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型的总抓手,科学把握污染防治和气候治理的整体性,以结构调整、布局优化为关键,强化源头防控,优化技术路径,加强科技支撑,注重机制创新,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实现多层面、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充分考虑能源安全保障的需要,以更为科学、稳健的方式推进能源体系的绿色转型。
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础支撑。在党的领导下,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完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采取多种方式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构建多元协同共治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各方治理主体的积极性、自觉性,形成生态环境治理新格局。突出社会治理,加强城市和乡村社区层面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强化基层自治能力,充分调动基层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积极性。
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地球是人类的共同家园,各国是风雨同舟的命运共同体。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加强应对气候变化、海洋污染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国际合作,共享绿色发展成果,彰显负责任大国担当。加强南南合作以及同周边国家的合作,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支持,共同打造绿色“一带一路”。
(作者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李海生)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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