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偶像这个词在如今看起来并不是一个褒义词,尤其是近些年余秋雨和于丹之流闹出不少事件之后。其实从新文化运动以来,文化偶像这个词就有了,当然没有哪个作家或教授会以偶像自称。这个情况跟如今的演员有点类似,一被人称为偶像派似乎就显得没实力了。当年苏雪林攻击鲁迅时,给蔡元培和胡适写信细数了鲁迅的几大罪状,一是病态心理,二是矛盾人格,三是被包装成文化偶像恣意宣传。当然胡适还是比较公道的一个人,并没有附和苏雪林,而是把她批评了一顿。但是从中也可以看出,文化偶像这个词的恶心程度,在当时一些文人心中是可以跟变态心理及矛盾人格并列的。
在鲁迅之后最突出的意见领袖应当是北岛,在80年代北岛的影响力可以说是无人能及的。但是我觉得那时候的北岛其实并不是意见领袖,而是被受众自发的包装成了文化偶像。那些崇拜者很可能只是因为某一句诗而加入追随北岛的大军之中,或者完全是为了跟随潮流而读北岛,对于真实的北岛他们是一知半解的。在后面的事件之中许多人高喊北岛诗句,但此时北岛本人已经到了国外。因为明白不了那些诗,于是便顺理成章的把他叫成朦胧诗人。但他本人却说,我不是朦胧诗人,我是今天诗派。
再之后,一些文人通过媒体火了起来,于丹和余秋雨是代表人物,韩寒或许应该也算一个。对于韩寒,虽然陈丹青和李敖等人都说过他是迎合媒体及大众口味,但我觉得至少他是针砭时弊及陈弊。从早期的《杯中窥人》和《三重门》到后面的一些博客文章,言辞犀利,观点明确,也算是说出了许多人的心声。但是于丹和余秋雨等人呢,披着文化的外衣,贩卖着廉价的中庸之道,却被美化成文化教父和文化圣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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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丹青有一段批评余秋雨的话广为流传:余秋雨跟我完全不同类型的人。他是一个官员,他是一个文化学者,然后他当然是一个散文作家,影响很大。但是我提的问题他从来不提的。他基本上不会对体制有一个非常尖锐的批评,或者非常不合作的立场。他不是这样子,据我知道。他尤其无耻的就是去年地震的时候,居然劝小孩子家长不要去闹。(劝说)可以,这个是官员的事情,地方警察的事情。你这么重要的一个文化学者,含着眼泪劝大家不要去闹,闹了以后被外国的反华势力利用什么这些(话),非常无耻,我对他最后的一点尊敬因为这件事情就没有了。
汶川地震后,余秋雨在博客中发表《含泪劝告请愿灾民》,“含泪劝告”灾民莫要为低劣的豆腐渣建筑质量上访,汶川地震后一些家长在子女所在学校倒塌、子女被埋丧生后要求通过诉讼来惩处相关学校领导和承包商的举动被“反华媒体”利用,家长们“一定是识大体、明大理的人”,“要做的是以主人的身份使这种动人的气氛保持下去,避免横生枝节”……
当然看到这里很多人会说,余秋雨写的声泪俱下、感人至深,满满的正能量,讥讽他为“余含泪”的都是些心理阴暗的人,况且陈丹青又是什么好鸟,在国外待不下去了,又回国骗吃骗喝。对于陈丹青所代表的的公知或民粹形象,在此就不过多的展开讨论。因为这篇文章的核心也并不是想评价陈丹青以及余秋雨两个人,而是想讨论一下,什么样的人成为文化偶像是对社会比较有益的。尽管文化偶像从鲁迅开始就不是一个褒义词,但是每个时代似乎都离不开偶像,尤其是在当今这个媒体高度发展的时代。
陈丹青引以为豪的是自己能公开批评这个时代存在的问题;余秋雨和于丹之流基本不谈现实的苦难,但多少能给我们带来一些文化的熏陶,让生活看起来充满美好。但是粉饰天平的文字往往是不能深入人心的,人们终究会意识到什么样的文字才是有意义的。于是我们看到了余秋雨和于丹被许多人抛弃了,这是好事。但是不幸的是,新媒体又捧红了一些更加肤浅的意见领袖。以微信公众号平台的咪蒙和占豪为例,一个是披着女权主义的外衣贩卖着廉价的情感,一个是披着爱国主义的外衣兜售着盲目的自信。
本文以鲁迅开始,便也以鲁迅结束吧。,晚年的鲁迅在剖析自己时发现了一个问题:文学是虚伪的,人也是虚伪的。晚年的他写了《我要骗人》,痛苦的发现自己的言行或许也是在骗人,和早年的《狂人日记》中揭露吃人的社会和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喊形成鲜明对比。鲁迅先生这样写道:而其实,一块来钱,是连给水利局的老爷买一天的烟卷也不够的;我明明知道着,却好像也相信款子真会到灾民的手里似的,付了一块钱;实则不过买了这天真烂漫的孩子的欢喜罢了;我不爱看人们的失望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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