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3年3月15日起对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投)业务限额调整为:本基金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在直销机构的累计申购(含定投)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如超过5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本基金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在非直销机构的累计申购(含定投)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如超过2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含定投)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
2)在实施限额申购(含定投)业务期间,本基金管理人将正常办理对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恢复办理本基金的正常申购(含定投)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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