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东莞阳光网)、
房东、物业、企业经营者、来莞人员
请注意!
在房屋出租时
需对出租屋居住人员信息进行实名登记
若不按规定进行登记
将会被依法处罚!
近期
东莞已有多人被罚了!
大岭山有房东被处罚
今年以来,大岭山公安深入辖区开展重点人员排查,查处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104宗,其中罚款101宗,警告3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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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落实“莞e申报”
房东、租户都有影响
近日,塘厦镇林村警务室综管机动队员到风吹坳进行出租屋核查过程中,发现305房的租户信息与“莞e申报”上登记的信息不符。经调查,承租人欧某1月已入住,房东李某已登记了欧某的信息,却一直没有登记欧某妻子的信息。房东李某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被公安机关当场处罚200元并责令限时整改。
东莞公安发布重要提醒
注意!
东莞公安发布重要提醒
各房东、物业、企业经营者、来莞人员:
节后大量人员来莞、返莞,请您务必做好如下工作。
一、落实申报主体责任
全镇出租屋房东、企业单位负责人、住宅小区物业等要严格履行信息申报主体责任,使用“莞e申报”工具对负责管理的居住人员、从业人员即日起进行一次全面核对更新,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
二、主动申报信息
新来莞人员主动找信息申报责任主体(房东、企业单位负责人、小区物业)做好“莞e申报”信息登记。
三、依法从严查处
公安机关将强化对各责任主体开展“莞e申报”等工作的检查、查处工作,发现责任主体未如实申报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依法顶格查处。
节后大量人员来莞、返莞
若不按规定进行登记和备案
不落实“莞e申报”
房东、租户都有影响哦!
关于出租屋实名登记
大家究竟需要做什么呢?
具体要登记哪些信息呢?
小编都整理好了
房东们要做些什么?
1、履行出租屋治安安全责任
不得向未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的自然人、未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证明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出租房屋;督促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中的流动人口及时向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承租人或者共同居住人为境外人员的,督促其办理临时住宿登记;发现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配合查处。
2、做好自主申报工作,按规定登记报送承租人、共同居住人信息
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自主申报工作,对承租人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报送。
不按规定登记,有哪些后果?
不按规定登记报送承租人信息,出租屋出租人、管理人可能将会被:
1、罚款(最高可罚款500元,涉及外国人最高可罚2000元)
2、拘留(“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申报居住人员操作指引
为了广大群众快速学会申报
下面从出租屋(住宅小区)管理者、
单位管理者两个方面
分别整理了操作步骤
01
出租屋房东申报居住人员教程
02
单位管理者操作指引
01
登录核对
02
删除离职人员信息
03
批量匹配已申报人员名单
04
导入信息
05
选择类别模板
06
导入上传
警方再次提醒
出租屋主、二手房东等出租屋出租人、管理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市场主体等单位负责人,住宅小区和商住楼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等各类责任主体都应认真履行“莞e申报”责任,及时登记、报送、更新居住人员、从业人员信息,违者将被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警方将持续加强执法力度!
还没登记报送的房东赶紧进行
出租屋居住人员信息实名登记
转发提醒身边有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