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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B338版)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除上述已经披露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计划投入“年产300万平米全抛釉砖生产线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建“年产80万件智能卫浴生产线项目”,并且将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惠达智能家居(重庆)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黄各庄镇惠达路7号变更为重庆市荣昌高新区广富园,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后续事宜。年产80万件智能卫浴生产线项目预计投资金额为18,460.00万元,项目建设投资计划采用一次性完成对智能家居(重庆)增资11,798.00万元及孳息,资金不足部分将有智能家居(重庆)自筹解决。有关项目变更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
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3]23057号)。
经核查,审计机构认为,惠达卫浴《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惠达卫浴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相关资料、沟通访谈等多种方式对惠达卫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后认为:
惠达卫浴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模型检包车间、锅炉房为辅助车间,未确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注5: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是为产品研发提供更优质技术服务的科研办公场所,其效益无法量化,故虽交付使用,但未确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注6:年产80万件智能卫浴生产线项目本期未达到预计效益,原因系:产能利用率较低、原材料及燃动力成本上涨所致。
附件2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3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2:年产80 万件智能卫浴生产线项目本期未达到预计效益,原因系:产能利用率较低、原材料及燃动力成本上涨所致。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惠达住宅工业设备(唐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达住工”)
●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惠达住工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针对上述授信事项,公司拟为其提供合计不超过1.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次担保属于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股权比例的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6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王惠文先生、王彦庆先生、王彦伟先生、王佳女士、张春玉先生及杨春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惠达住工2023年度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其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惠达住工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1.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
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证、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等,综合授信额度和具体业务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不再就单笔授信事宜另行召开审议。
二、被担保人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惠达住工
名称:惠达住宅工业设备(唐山)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丰南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园广源街1号
法定代表人:王彦庆
注册资本:4,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06-04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陶瓷制品加工制造;工业设计服务;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不含砂石料);建筑陶瓷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卫生洁具研发;卫生洁具制造;卫生洁具销售;卫生陶瓷制品制造;日用家电零售;工程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对外承包工程;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不含砂石料);家用电器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勘察;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关系: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1,996.62万元,负债总额11,105.52万元,净资产891.10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0,199.21万元,净利润-992.2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3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2,745.27万元,负债总额12,285.22万元,净资产460.05万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为1,312.11元,净利润-407.2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预计2023年度担保事项,具体担保协议将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预计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所涉及的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惠达住工提供担保有利于该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同时,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之前,公司已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担保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提交了相关文件,我们一致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惠达住工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助于金融机构授信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惠达住工2023年度预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其尽快获得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的资金,且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经营和整体发展需要。被担保方具备偿还相关贷款的能力,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资源转移和利益输送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本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1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85 证券简称:惠达卫浴 编号:2023-017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1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金额因尾数四舍五入可能略有差异,下同),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8,387,336.22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38,201,243.5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83,486,298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765,000股,剩余381,721,298股。如以此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1元(含税),即拟派发现金红利38,553,851.10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3%,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进行送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最终分红方案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告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盈利能力以及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制定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保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此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也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分红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85 证券简称:惠达卫浴 公告编号:2023-018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须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76.5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6%,其中:回购8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8万股,回购价格为5.291元/股;回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合计148.50万股,回购价格为5.291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1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年2月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1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六)2021年4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21年5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实际向94人授予限制性股票472.00万股,授予价格为5.477元/股,公司股份总数由379,762,298股增加至384,482,298股。
(八)2021年5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年7月22日,公司完成对上述2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25.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384,482,298股减少至384,232,298股。
(九)2021年8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取消3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3.00万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年10月21日,公司完成对上述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384,852,298股减少至384,722,298股。
(十)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21年9月14日,公司完成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公司股份总数由384,232,298股增加至384,852,298股。
(十一)2021年10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取消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2.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年12月23日,公司完成对上述2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22.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384,722,298股减少至384,502,298股。
(十二)2022年2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取消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7.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4月20日,公司完成对上述2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7.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384,502,298股减少至384,432,298股。
(十三)2022年4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5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60≤S”,可按对应比例解除限售,未达标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S〈60”,不达标,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因此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29.3万股。同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6月9日,公司完成对上述激励对象合计持有29.3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384,432,298股减少至384,139,298股。
(十四)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取消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5.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6月23日,公司完成对上述激励对象合计持有5.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384,139,298股减少至384,089,298股。
(十五)2022年5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职责,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决定取消上述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3.00万股。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决定取消上述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5.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7月14日,公司完成对上述激励对象合计持有28.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384,089,298股减少至383,809,298股。
(十六)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七)2022年8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1.50万股,回购价格为5.291元/股。鉴于预留授予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70≤S〈80”,可按对应比例解除限售,未达标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S〈60”,不达标,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0.80万股,回购价格为5.29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10月18日,公司完成对上述激励对象合计持有32.3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383,809,298股减少至383,486,298股。
(十八)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因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8人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8.0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2.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解除限售条件为“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9%;或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9%。”依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3]22034号),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因此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所有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全部回购注销。其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合计125万股;预留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合计23.5万股。
(二)回购注销数量及价格
1.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2.若因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而使得当年度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则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回购注销处理,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3.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规定,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其余情形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022年5月18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603元(含税)。该权益分派事项已于2022年5月25日实施完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477元/股,根据上述规定,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5.29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5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综上所述,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76.5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6%,其中:回购8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8万股,回购价格为5.291元/股;回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合计148.50万股,回购价格为5.291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0股。
(三)回购资金总额与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就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拟支付的回购价款为967.72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83,486,298股变更为381,721,298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注:变动前数据为截止2023年4月20日的股本数据,变动数量仅考虑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的股本变动,最终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合法有效。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我们同意回购注销因个人原因离职的8名激励首次授予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8.00万股,回购价格为5.291元/股。因2022年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回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以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70名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8.50万股,回购价格5.291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8.00万股,回购价格为5.291元/股。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标,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未成就,公司将回购注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以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8.50万股,回购价格5.291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关于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律师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2.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尚需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八、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85 证券简称:惠达卫浴 编号:2023-023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而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
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三)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准则解释第16号的上述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85 证券简称:惠达卫浴 编号:2023-024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此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单位:元
注:若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具体说明
(一)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按重要性和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对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对相同账龄的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本期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12,265,388.58元。
(二)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本期存货及合同资产计提跌价准备11,959,736.47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公司合并利润表报表项目“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将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总额-24,225,125.05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进行,准确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本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本次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85 证券简称:惠达卫浴 公告编号:2023-027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2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吸收合并下属全资子公司唐山市丰南区惠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与吸收合并相关的事宜。本次吸收合并后,建筑公司将注销其法人资格,公司作为合并完成后的存续公司将依法承继建筑公司的所有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二、取消原因
因外部条件变化影响及公司战略调整等因素,公司决定终止对建筑公司的吸收合并工作,保留其独立法人资格。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吸收合并的取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规范运作产生影响。
公司对本次取消对建筑公司的吸收合并给投资者们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85 证券简称:惠达卫浴 公告编号:2023-028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1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黄各庄镇惠达路 2 号办公楼八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1日
至2023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在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2、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1、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王惠文、王彦庆、董化忠、王彦伟、王佳、张春玉、杨春等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10日 9:00-16:00
(二)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等。书面信函或传真须在2023年5月10日16:00 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秘办收到时间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黄各庄镇惠达路2号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6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编:063307,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5-8328818
邮箱:info@huidagroups.com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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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2023-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