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事件引发社会热议,公众对于打人者的暴力行为表示出了强烈的愤慨。这种怒火点燃全网,甚至跨越了国界,成为了一件具备世界影响的事件。
如果只是单纯的案件,那么依法处理就好。可是当案件影响无限放大之时,就产生了许多案外影响。比如打人者的妻女信息被上传到网上。更有人要求唐山打人者的女儿从学校退学。
打人者的女儿还在上小学,只是一个未成年人。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却被各种网暴。甚至有人企图剥夺她的合法的受教育权,这真的是一种正义的行为吗?
我国公民的受教育权,受到国家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国家保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当地政府更应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完成义务教育。
现在的消息是打人者的女儿已经退学。这无疑是一件令人遗憾的事情。一直以来,法律对于各种罪行的惩罚仅限于行为人本人。法律不赞成株连、连坐或是其他牵连无辜者的做法。
但我们现在看到的,就是这样的一种权利的滥用。一个孩子因为不可归责于自身的过错,被迫放弃自己的学业。请问这真的是一种正义吗。这种行为,与打人者欺凌弱者有什么区别!
正义不能通过伤害别人来实现,正义是一种道义的实现。如果惩罚打人者,可以实现社会道义,那无疑是一件好事。可是通过欺凌无辜者,来获得情绪的发泄,这不是正义,这是又一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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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于打人者的惩罚,是规范的,更是客观的。法律的惩罚不是情绪的发泄,也不会让无辜的人受到不必要的牵连。未成年人的成长需要法律来保护,需要政府、社会和家庭共同维护。
那些网暴的人,应当及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停止对未成年人的进一步伤害。有关部门与主体也应当切实承担起自己的法定责任,依法制止这种对未成年人的欺凌与伤害。
打人者受到惩罚,与保护其子女不受欺凌,两者并不矛盾。违法者因违法而受到惩罚,不意味着其合法利益不受承认。更何况,违法者的亲人并没有错,以正义之名对无辜者进行欺凌,这实际上也是一种违背社会正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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