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着探照灯,扛着捕捉网
在夜深人静之时
驾车“驰骋”于田野之间
他们在干啥?
是要开启寻宝之旅吗?
NO!他们并不是寻宝!
而是——打野味!
就因为“好这口” 最终自食恶果
日前,洮南市公安局野马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野马乡大坝北侧玉米地里有强光若隐若现,疑似有人正在非法狩猎。
随后,民警立即前往玉米地摸排,发现两名非法狩猎人员踪迹,并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当场抓获,扣押野生雉鸡死体4只、探照灯1个,捕网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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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案后,张、李二人交代遛弯时发现有雉鸡在附近出没,便合谋趁夜深出来打些“野味”尝鲜,没想到被民警逮个正着。经讯问,二人对非法狩猎野生雉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白城公安温馨提示】
野生动物是维持生态平衡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口野味吃的不是文明和健康,而是野蛮和病痛!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转自:洮南公安
来源:白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