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是重要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是强化排污者责任的重要举措,是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有效方式。为督促企业履行环境信息披露主体责任,市生态环境局精心部署,认真指导企业填报,积极推进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目前,全市88家企业完成2022年度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填报。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等五类企业应当披露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环境管理信息、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信息、生态环境应急信息及违法信息等十一项内容。对于企业不披露环境信息或者披露的环境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并可以处相应罚款;企业未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所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利益相关者遭受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对企业的培训,增强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同时,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并公开企业未按规定披露环境信息的行为,着力推进企业落实环境信息披露主体责任,确保企业环境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并鼓励公众及社会组织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合力。(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