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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2年全球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在多种因素影响之下电子行业需求存在结构性的差异。据行业知名研究机构Prismark统计,2022年全球PCB产业总产值达817.41亿美元,同比增长1.0%,受到四季度需求疲软影响,增幅不及预期。随着新科技应用如AI、5G网络通信、新能源车等持续带动,预估未来5年PCB行业仍将稳步成长。根据Prismark预测,2022至2027年之间全球PCB行业产值将以3.8%的年复合增长率增长,到2027年将达到983.88亿美元。中国大陆PCB产值预计仍将全球占比超过一半,据Prismark预测,2022-2027年中国PCB产值仍将保持平稳增长,复合增长率约为3.3%,预计到2027年中国PCB产值将达到约511.33亿美元。
按产品结构细分,增速较快的有封装基板、HDI板、18层及以上高多层板和8-16层高多层板,未来5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5.1%、4.4%、4.4%、3.9%。中长期来看,全球印制电路板行业都朝着高精度、高密度、高集成度和高可靠性的方向发展,其中5G通信、自动驾驶、智能穿戴、物联网等产品技术升级对半导体先进封装提出更高要求; ChatGPT等新型人工智能的快速迭代和应用拓展使得全球算力增长需求与日俱增,云计算、边缘计算等PCB下游领域也迎来蓬勃发展。高多层、高频高速板、HDI等高阶产品的占比持续提升。展望未来,随着通货膨胀边际影响逐渐减弱、经济与消费需求稳步复苏,PCB行业有望再度迎来新一轮增长。
公司主要从事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少数的多品类、多样化的制造厂商,公司贴近市场与客户,横向发展高密度互连、高速多层、高频、高散热、多层软板和软硬结合等产品,不断提升高多层、高阶HDI、SLP的产能,可以为全球客户提供多样化的产品选择与一站式服务。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通信设备、智能终端、计算机及网络设备、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工业控制、医疗设备等领域。
公司深耕印制电路板行业三十年,在国内拥有广东深圳、广东龙川、江西吉水、珠海金湾、珠海富山五大生产基地共11个工厂,全球超过14,000名员工,已成为印制电路板行业内的重要品牌之一,公司是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是行业标准的制定单位之一。2022年在印制电路板行业全球排名第16位,中国内资PCB百强排名第三。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9
债券代码:113602 债券简称:景20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之通知、议案材料于2023年4月9日通过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了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绍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刘绍柏先生、卓勇先生、黄小芬女士、邓利先生现场参加会议,董事卓军女士、刘羽先生、及独立董事贺强先生、周国云先生、曹春方先生通过电话会议形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事项。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3)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4)董事会保证《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编制及审议的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报告期内董事会的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经营的需要,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保证了各项业务的有序开展,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47,250,298股。以此初步核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423,625,149.00 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9.75%。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新项目建设、存量事业部的改造升级、技术研发等,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投资者的长期回报。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前,因景20转债转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本次现金分红保障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时让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存在公司2022年度业绩不符合当期解锁的情形及原激励对象离职的情形,公司需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累计2,695,194股。其中,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138,304股,回购价格为14.94元/股;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556,890股,回购价格为16.06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按规定回购注销前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95,194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因存在激励对象离职、公司2022年度业绩不符合当期解锁的情形,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95,194股,回购注销前述股份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47,250,298元变更为844,555,104元,公司总股本由847,250,298股变更为844,555,104股。此外,因公司景20转债处于转股期间,前述股本变动仅为预测数据,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2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需求,募集资金将优先用于募投项目以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临时用于补流的资金将按时返还专户、或根据募投项目资金安排需要提前归还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关联方龙川县腾天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500.0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公司同类型交易中的占比较小,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其产生依赖,不会影响公司财务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同类交易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执行按照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管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绍柏先生、卓勇先生、黄小芬女士、卓军女士、刘羽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基于公司生产经营与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2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该授信额度为向银行申请的最高额度,具体授信额度以各银行实际审批金额、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求决定,以公司办理的实际业务、与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上述总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与各银行办理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进一步改善子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资金流转效率,公司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拟为子公司开展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160,000.00万元的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范围为子公司在银行实际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本金及相关利息。具体情况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业务协议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书,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2023年度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的资产池额度。
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根据经营需要确定。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前述预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共93,878,819.22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0
债券代码:113602 债券简称:景20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之通知、议案材料于2023年4月9日通过书面及电话送达了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伟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事项。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3)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4)监事会保证《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经营需要,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有序开展,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审议本次预案并获得董事会全票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存在公司2022年度业绩不符合当期解锁的情形及原激励对象离职的情形,公司需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累计2,695,194股。其中,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138,304股,回购价格为14.94元/股;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556,890股,回购价格为16.06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按规定回购注销前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95,194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排,且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子公司珠海景旺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是在充分考虑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做出的合理预计,交易具有必要性与持续性。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公司同类型交易中的占比较小,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其产生依赖,不会影响公司财务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同类交易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执行按照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管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整体稳健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2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整体发展规划,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开展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160,000.00万元的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2023年度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公司及前述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的资产池额度。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预计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以及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及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1
债券代码:113602 债券简称:景20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十三号的要求,现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景旺电子”)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6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景20转债”)1,78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80,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760,229,245.3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8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366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151,720.5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7,555.7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管理制度》自公司上市后开始实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及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简称“珠海景旺”)就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开设了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专项账户、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专项账户(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签订,中行深圳西丽支行为其下属分支机构)。
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由总经理形成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抄送监事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0年9月2日,本公司、民生证券与中行深圳南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珠海景旺、民生证券与中行深圳南头支行、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用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注1:公司完成了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及账户相关利息(124.47万元)对珠海景旺进行增资的事项,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766673939144已销户并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额度范围符合要求,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取得银行理财收益212.32万元,到期赎回的本金和理财收益均已经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4月18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珠海景旺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4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6,000.00万元。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出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审议批准报出。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3]17371-1号),结论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景旺电子《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景旺电子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景旺电子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具体使用情况与信息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3]17371-1号);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一期工程一一年产12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电路板项目”建设完成期为2023年3月,截至2022年末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2
债券代码:113602 债券简称:景20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513,990,309.76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5,836,627.0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8,607,049.70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8,860,704.97元,连同上年末的未分配利润823,553,868.04元,扣减2022年已实施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254,268,643.5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4,881,359,505.54元,盈余公积为283,207,502.23元;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739,031,569.27元,盈余公积为277,545,590.75元。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前,因景20转债转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派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审议本次预案并获得董事会全票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6
债券代码:113602 债券简称:景20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
●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6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78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80,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760,229,245.3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8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366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简称“珠海景旺”)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2年4月29日起,珠海景旺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8,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8,0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6日、2022年10月28日、2023年2月3日、2023年4月1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子公司珠海景旺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2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及时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珠海景旺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2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子公司将对应的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子公司珠海景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系根据实际业务发展和营运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2)珠海景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3)珠海景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珠海景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珠海景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排,且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子公司珠海景旺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子公司珠海景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珠海景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珠海景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9
债券代码:113602 债券简称:景20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下转B13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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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2023-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