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反垄断民诉司法解释将适时通过。
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2022年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情况。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郃中林介绍,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建庭以来,受理垄断案件156件。其中,2022年法庭新收垄断二审案件47件,审结57件,多起案件具有典型意义并产生较大社会影响,而且认定构成垄断行为的案件明显增多。
他表示,去年审结的一些典型案件中,以下几类案件相对较多。一是涉及知识产权权利行使的案件较多。在“无励磁开关专利侵权和解协议”横向垄断协议案中,法庭明确涉及专利权行使的横向垄断协议的分析判断标准;在涉中超联赛图片独家授权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中,法庭明确体育赛事商业权利独家授权中的反垄断审查标准。这两个案件对于厘清专利权等排他性民事权利行使的合法边界,规范权利人合法行使权利具有较典型的参考意义。
二是事关百姓民生的案件较多。在给排水公用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中,法庭首次认定隐性限定交易行为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积极回应社会对市场竞争行为的关切,为具有市场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特别是公用企业,依法从事市场经营活动提供了行为指引。在幼儿园横向垄断协议纠纷案中,针对幼儿教育领域经营者达成价格同盟这类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市场竞争行为,给予积极回应,依法制止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保证人民群众能够获得市场竞争带来的利益。这些案件彰显了反垄断司法在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服务保障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是涉及行政执法和司法程序衔接与标准统一的案件较多。在茂名混凝土企业协同行为横向垄断协议行政处罚案中,法庭明确了横向垄断协议中“其他协同行为”的认定思路,并合理分配举证责任,有助于厘清法律规范的具体适用规则,同时对反垄断罚款基数的“上一年度销售额”中的“上一年度”作出原则性阐释,有力促进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标准统一。在通用汽车限定最低转售价格纵向垄断协议后继诉讼案中,法庭明确反垄断行政处罚后继民事赔偿诉讼案件的举证责任,切实减轻原告举证负担,有力强化民事司法救济,彰显协同保护理念。这些案件体现了对新修改的反垄断法有关健全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精神的落实,提升了反垄断执法司法合力。
澎湃新闻注意到,新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已于去年11月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在这一问题上,郃中林透露,出台新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是最高法院在反垄断司法领域的一项重要工作安排,各方面都很关注。
“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已于去年11月面向公众征求意见,我们收到了来自政府机关、学界、企业界、行业协会等多方面的反馈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各方意见建议,也将对近期发布的有关反垄断行政规章作深入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后,适时提交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发布。”郃中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