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锦州 额度 子公司 担保 控股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公告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3-04-19 23:23:03 浏览14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展开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杉锂业”);

● 本次新增的担保金额及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公司本次拟提供新增担保额度50,000万元人民币。截止目前,公司已为永杉锂业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0,000万元;

● 本次交易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法定代表人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永杉锂业提供不超过7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期限为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永杉锂业增加30,000万元担保额度,总计提供不超过1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年。

现根据永杉锂业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公司拟在上述担保额度的基础上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担保额度调整如下:

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永杉锂业提供不超过1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期限为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年。

上述担保额度调整事项已经2023年2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额度调整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30112MA4QQ6E48P

法定代表人:杨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375,000,000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园新源路230号

成立时间:2019年8月29日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加工(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生产、销售、研制;超级电容材料、汽车动力电池材料的生产;汽车动力电池材料的销售;汽车动力电池材料的研究;金属材料加工;耐火材料的制品制造、销售、研发;新能源的技术开发、咨询及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A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南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永杉锂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出资比例80%。

三、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调整系根据公司子公司永杉锂业的实际经营情况、筹融资需要而作出的调整。本次担保额度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调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调整系根据公司子公司永杉锂业的实际经营情况、筹融资需要而作出的调整。本次担保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76,0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2.5%。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综合考虑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分别为赵金、蒋孟彬,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李峻雄。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近日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更正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李峻雄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由于工作安排调整,指派张新发替换李峻雄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及项目质量复核工作。

二、本次变更后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张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6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张新发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更正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的函》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8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23年2月10日16时。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杨峰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授予公司部分员工股票期权590万份,限制性股票1,060万股。此议案经过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5月23日完成授予。

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李云卿先生因个人债务原因被司法划转至非关联第三方的473,000股。此议案经过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有关手续。

据此,公司股份总数由508,523,649股增加至518,650,649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08,523,649元增加至518,650,649元。

2022年1月,公司完成对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股权的收购,积极战略布局锂盐业务,同时战略收缩影视业务。综合考虑未来业务发展情况,公司修改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杉锂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公司拟为其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担保额度调整如下:

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永杉锂业提供不超过1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年。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地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袁思迦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授予公司部分员工股票期权590万份,限制性股票1,060万股。此议案经过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5月23日完成授予。

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李云卿先生因个人债务原因被司法划转至非关联第三方的473,000股。此议案经过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有关手续。

据此,公司股份总数由508,523,649股增加至518,650,649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08,523,649元增加至518,650,649元。

2022年1月,公司完成对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股权的收购,积极战略布局锂盐业务,同时战略收缩影视业务。综合考虑未来业务发展情况,公司修改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杉锂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公司拟为其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担保额度调整如下:

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永杉锂业提供不超过1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年。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

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授予公司部分员工股票期权590万份,限制性股票1,060万股。此议案经过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5月23日完成授予。

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李云卿先生因个人债务原因被司法划转至非关联第三方的473,000股。此议案经过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有关手续。

据此,公司股份总数由508,523,649股增加至518,650,649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08,523,649元增加至518,650,649元。

2022年1月,公司完成对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股权的收购,积极战略布局锂盐业务,同时战略收缩影视业务。综合考虑未来业务发展情况,公司修改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2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2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2月27日

至2023年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2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2月1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第1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上述登记资料,于2023年2月24日17:00前到达公司投资证券部。来信请寄:辽宁省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邮编:121209(信封请注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登记时间:2023年2月23日、2月24日,每日9 :00一12: 00、13 :00一17:00。登记地点: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

邮政编码:121209

电话:0416-5086125

传真:0416-5086158

联系人:张韬、王伟超

2.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 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4、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5、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6、备查文件目录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