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近期网络平台反映我县
集中供热问题的说明
广大的集中供热用户:
近日,部分群众在微信群转发“关于我县集中供热”的相关言论。经核实,近几年该篇文章先后出现在晋中市介休(2018年)、辽宁省锦州(2019年)、甘肃省凉平(2020年)、河南省郑州(2022年)等地,属网络版本。我县个别群众将标题“尊敬的***市供热公司领导们”改成“尊敬的柳林县供热公司的领导们”后便在微信群等平台转发,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本轮冷空气降温幅度较大,1月24日最低气温-21℃,最高气温-11℃,接近我县历史最低气温,属极端天气。根据《吕梁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规定:“除不可抗力原因或室外气温达到-17℃以下外,应当保证住户室温达到18℃±2℃”。经县供热公司走访电话询问了解,例如万隆小区,客厅温度23℃,卧室20℃,贺家沟散户室温19℃,个别房屋节能保温措施等级低的小区和居民自建房散户,受本轮极端天气的影响较大,加之电厂热源因故障供应不足,造成室温较低。针对上述情况,供热公司会根据气温的变化,合理调整供热参数。
总之,县供热公司将竭尽全力,加强运行调配,加大巡线和入户服务工作力度,尽最大能力提升用户室内温度。同时希望广大集中供热用户通过供热公司供热服务热线和12345热线反映问题,县供热公司将在第一时间委派专人上门协助解决。同时,请广大用户理性对待我县的供热现状,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微信、网站等网络平台发布不实言论,以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供热服务热线:0358-4316880
最后,祝广大集中供热用户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