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锦州东湖湾一小区贴出一则这样的通知,对消防通道乱堆乱放,堵塞疏散通道;占用关闭没日期?锦州一小区贴出的这个通知有点懵!不久前,锦州东湖湾一小区贴出一则这样的通知,对消防通道乱堆乱放,堵塞疏散通道;占用关闭民用建筑避难层(间)和避难走道出入口;特别是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等等安全隐患,需在5日内自行清理,逾时将按无主物处理,对拒不改正的,消防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通知的落款为:松山消防大队。
整个通知的内容老百姓都能理解,这些年锦州的公共区域堵占现象严重,已经发放过多次通知了,但既未见老百姓整改,也未见通知部门检查执行。这次又发放了通知,只是这个通知让人有点懵。通知要求5日内自行清理,但是通知的落款连时间都没有,也未加盖公章,这5日内的时限有什么意义?有的居民早看几天,有的居民晚看几天,有的居民没坐电梯根本没看到,这5日内又如何去界定?通知作为一个公文形式,落款的时间是要素之一,不知道这个通知是如何通过审核贴到老百姓的电梯里的,因为没有落款时间,这个要求5日内自行清除就成了笑话,希望发文单位好好学习公文形式。不要如此随意行事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