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检察
浙江检察机关依法对林亦俊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浙江省温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林亦俊(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衢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林亦俊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林亦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林亦俊简历
林亦俊,男,汉族,浙江苍南人,1963年9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平阳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平阳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组织部部长,平阳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乐清市委副书记、市长,乐清市委书记,温州市政协副主席、乐清市委书记,温州市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