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大哥被情人陈昱霖敲诈”一案,在2023年3月29日宣判了,陈昱霖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目前已回到家中。陈昱霖曾经向大哥索要4000万元,因为金额巨大,本来应该判罚10年有期徒刑的。
但大哥签署了谅解书,所以陈昱霖最终只判了3年。陈昱霖被羁押于朝阳区看守所2年多了,目前已经出来。有媒体从知情人处获悉,陈昱霖决定不上诉,但觉得自己挺冤的,因为双方签订了保密协议,她不便多说,她担心自己再赔5000万。
我们再来事发一下法院的判决:被告人陈梦琳(陈昱霖本名)同大哥在案发前的联系为法律所否定,且为道德所谴责。陈梦琳在双方联系破裂后,欲利用之前留存的对方隐私信息,威胁大哥给付巨额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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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昱霖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客观上以披露个人隐私相威胁,迫使大哥非自愿性地一次性给付巨额款项,属于采用胁迫手段,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公诉机关指控陈梦琳犯敲诈勒索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最后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定:一、被告人陈梦琳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即行缴纳)。二、存有双方私人信息的信息存储设备予以没收。三、涉案吕维春招商银行账户内余额用于执行罚金,余款发还。
其实,大哥和陈昱霖的案子,与姐姐和姐姐的案子有点像。姐姐和姐姐也是因为感情破裂,随后发生了一些纠葛。如果姐姐不起诉姐姐,索要2000万的债务,姐姐也不会把他们有孩子的事情曝光。
虽然姐姐和姐姐不构成敲诈、勒索,但也是因为亲密联系破裂,转而反目成仇。非著名娱评人吴清功指出:大哥不愿意给陈昱霖4000万,姐姐坚持向姐姐索要2000万,最终他们都因为不肯花小钱,而毁了自己的演艺事业。
大哥和陈昱霖各退了一步:大哥让陈昱霖少坐了7年牢,陈昱霖答应不再把大哥的隐私曝光,他们还签订了保密协议。姐姐和姐姐也应该学学大哥和陈昱霖的解决方式:退一步海阔天空,毕竟他们还有2个孩子呢。
讨论:你觉得姐姐和姐姐最终会怎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