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章 程“新

新章程“新”在哪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3-04-18 05:24:10 浏览105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人民政协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在新征程的宏伟蓝图中有自己的“任务标段”,需要新的“施工指南”。因此,今年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新的《章程》,是人民政协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章程》修订内涵丰富、意蕴深远,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开创人民政协事业新局面意义重大。

3月7日,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巴特尔作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新华社记者 张领/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共同的行为准则,是各级政协设立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依据。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宏伟蓝图。人民政协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在新征程的宏伟蓝图中有自己的“任务标段”,需要新的“施工指南”。因此,今年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新的《章程》,是人民政协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章程》修订内涵丰富、意蕴深远,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开创人民政协事业新局面意义重大。那么,修订后的《章程》之“新”体现在哪里?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章程》修订展示新理念,体现新经验

新修订的《章程》内容上主要是把中共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发展,中共二十大提出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和中共中央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体现出来,充分反映自2018年《章程》修订特别是中央政协工作会议以来人民政协事业新发展的重要理论成果和经验成果。

《章程》增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使人民政协旗帜鲜明讲政治的本质要求更加凸显。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最大的政治。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政治保证,也是新时代人民政协必须恪守的根本政治原则。十三届全国政协以加强政协党的建设开局起步并贯穿工作始终,有力地提升了履职实效,形成了宝贵经验。充实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的内容,有利于坚持科学理论指导,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坚定不移把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把人民政协制度坚持好、把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好。

《章程》充实了人民政协性质定位表述的内容,将“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完善为“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将原第七自然段“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调整至此处,彰显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个党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新的重大理念以及人民政协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人民政协不是协商主体,而是发扬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的制度化协商平台。要通过协商制度的有效运行,把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政策选项,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真正把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展开全文

二、《章程》修订锚定新目标,作出新部署

在2022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一战线是党克敌制胜、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是团结海内外全体中华儿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必须长期坚持。人民政协要充分发挥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作用,凝聚海内外中华儿女共同致力民族复兴的强大力量。为此,《章程》修订增加了体现统一战线团结奋斗时代要求的内容。比如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修改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增写了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等内容。

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的两大主题。政治上加强团结,发扬民主才有坚实的基础;发扬广泛的民主,政治上的团结才会更加牢固。凝聚共识既是巩固团结的前提,也是发扬民主的目标,是联结团结和民主的桥梁纽带。《章程》修订强调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工作特色。在第一章“工作总则”第三条第一款“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后,增写“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贯穿履职工作之中”。充实这些表述,有利于人民政协把握性质定位,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增进大团结大联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章程》修订面向新任务,提出新要求

《章程》的每一处修改,都体现着中共十九大以来人民政协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最新成果,蕴含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对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新要求。

《章程》修订明确指出:在“开启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中,人民政协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团结奋斗。”面向新的任务,人民政协对各项具体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比如专门强调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在《章程》第一章“工作总则”第四条中“其他协商形式”后增加“监督形式”,要求“监督形式的重要议题”,同样应列入年度协商计划。“要综合运用各种形式,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完善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专题协商会为重点,以协商座谈会、对口协商会、提案办理协商会等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格局。”

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2018年修改《章程》时,专门增加了“委员”一章。本次《章程》修订,进一步落实了对委员“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充实强化委员责任担当等内容。尤其是强调委员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引起很大的反响。人民政协只有坚持履职为民,才能永葆基本政治制度的生机活力,才能更好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独特优势,这已经日益成为委员们的共识和奋斗目标。

作者:王江燕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北京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

编辑:杨 灵

校对:焦 晴

审核:史慧玲

来源: 《中国政协》2023年第7期

新刊速递 | 2023年第7期: 聚焦中国式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