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水污染事件有哪些?
(1)“水俣病”事件
1950年,在日本水俣湾附近的小渔村中,发现大批精神失常而自杀的猫和狗。1953年,水俣镇发现了一个怪病人,开始时步态不稳,面部呆痴,进而是耳聋眼瞎,全身麻木,最后精神失常,一会儿酣睡,一会儿兴奋异常,身体弯弓,高叫而死。1956年又有同样病症的女孩住院,引起当地熊本大学医院专家注意,开始调查研究。最后发现原来是当地一个化肥厂在生产氯乙烯和醋酸乙烯时,采用成本低的汞催化剂工艺,把大量含有有机汞的废水排入水俣湾,使鱼中毒,人、猫和狗吃了毒鱼生病而死。患者手足麻痹,甚至步行困难、运动障碍、失智、听力及言语障碍;重者痉挛、神经错乱,最后死亡,至今仍没有有效的治疗法。发病起三个月内约有半数重症者死亡,怀孕妇女亦会将这种汞中毒遗传给胎中幼儿。1972年日本环境厅公布:水俣湾和新县阿贺野川下游有汞中毒者283人,其中60人死亡。
(2)“痛痛病”事件
1955-1972年,在日本富山县神通川流域两岸出现了一种怪病,患上此病,则全身骨骼疼痛,不能行走,故取名为“痛痛病”。经调查,这是一种镉中毒事件,起因是附近的电镀厂、蓄电池制造厂及熔接工厂或因采矿工业含镉之废水未经适当处理而直接排放,污染了神通川水体,两岸居民利用河水灌溉农田,使稻米和饮用水含镉而中毒,镉便累积到人体内,导致骨骼软化及肾功能衰竭。病名来自患者由于关节和脊骨极度痛楚而发出的叫喊声(日文:“痛い、痛い”)。镉进入人体,使人体骨骼中的钙大量流失,使病人骨质疏松、骨骼萎缩、关节疼痛。曾有一个患者,打了一个喷嚏,竟使全身多处发生骨折。另一患者最后全身骨折达73处,身长为此缩短了30厘米,病态十分凄惨。1963年至1979年3月共有患者130人,其中死亡81人。
(3)桑多兹化工厂事件
1986年位于莱茵河上游的瑞士一座叫做桑多兹的化工厂仓库失火,有10吨杀虫剂和含有多种有毒化学物质的污水流入莱茵河,其影响达500多公里。
(4)罗马尼亚金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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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罗马尼亚边境城镇奥拉迪亚一座金矿泄漏出氰化物废水,流到了南联盟境内。毒水流经之处,所有生物全都在极短时间内暴死。流经罗马尼亚、匈牙利和南联盟的欧洲大河之—蒂萨河及其支流内80%的鱼类完全灭绝,沿河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02
如何防治水环境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2月28日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并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此后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权又制定了《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以及一系列水质标准、水污染排放标准和地方性水污染防治法规,使我国的水污染法初步形成了体系。水污染防治法通过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类污染物排放的控制等措施,实现保护地表水和地下水免受污染的目的。
(1)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切实保障人民饮用水安全
(2)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提高工业污染防治水平
(3)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系统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
(4)积极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农村面源污染的防治
(5)积极开展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促进水生态系统健康
(6)增强环境监管能力,强化环境应急管理,提升流域风险方法水平
(7)建立和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价格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8)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过程中要坚持开源节流并举的方针,决策过程中控制新的水环境问题产生。
END
主办单位 /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来 源 / 环保科普365
转发日期/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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